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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贸易合作的策略分析

发表于:2019-01-28 10:43 作者:admin

杨晓丽 (海口经济学院经贸学院 海南海口 571127)

  摘要: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对外贸易总额不断上升,其中与海上丝路沿线各经济体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比最大,充分凸显了海上丝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性。目前,我国与海上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贸易商品结构不断优化,且双边贸易的地域结构比较稳定;但贸易的区域和国别集中度很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差异大、贸易效率差异大、贸易方式比较单一。未来应加强政府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并创新贸易合作模式,加强贸易合作的产业链协作基础建设,以及完善风险预警和评估平台建设。

  海上丝绸之路是自中国东南沿海出发,经东南亚穿印度洋,走红海抵达东非和欧洲,海上丝路经济带的繁盛是沿线各国(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历史际遇。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数据和21世纪海上丝路经济带建设走向,本文将一带一路沿线共涉71个国家(地区)中的亚洲大洋洲地区13国、南亚8国、西亚18国和非洲及拉美地区6国作为当前21海上丝路主要国家,分别是韩国、新西兰、东帝汶和东盟10国等13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不丹、尼泊尔等8国,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伊朗、土耳其、约旦、叙利亚、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也门、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等18国,埃及、南非、摩洛哥、埃塞俄比亚、马达加斯加和巴拿马等6国;研究中国与这些国家贸易合作的现状、问题,探寻深化贸易合作的对策,能为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提供重要启示。

一、 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经济体贸易合作的现状

  1.进出口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凸显海上丝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性

  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实现对外贸易总额超过1.4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3.4%,其中与海上丝路沿线各经济体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2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总额中占比89.3%,凸显出海上丝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性,如表1所示。2017年,中国与亚洲和大洋洲各经济体进出口总额创5年来的新高,达到0.8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2.7%;中国与西亚地区各国实现进出口总额0.2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4.3%;中国与南亚地区各国实现进出口0.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4.1%,中国与非洲及拉美地区的进出口总额达到0.0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5%。2018年5月实现贸易总额886.3亿美元,实现顺差131.1亿美元,贸易顺差同比收窄17.8%,同年6月中国与海上丝路各国进出口贸易额环比小幅回落,但总体需求保持平稳,进出口贸易额连续三个月增幅超过15%。根据海上丝路贸易指数(STI),2018年5月,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经济体的进出口贸易指数为150.6点,环比上涨7.1%,同比增长18.3%;分地区来看,2018年5月,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中东和红海地区的进出口贸易指数分别为144.1、172.7、146.6和184.0点,同比平均涨幅分别为18.8%、14.1%、19.1%和15.4%。至目前,我国与海丝沿线经济体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继续稳步提高,仅仅中国与亚洲大洋洲地区和西亚地区的双边贸易额,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在2017年度已经超过73%,中国与海丝沿线各主要区域的进出口总额均出现同比10%以上的增长,凸显出海丝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性。

表1  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不同地区经济体进出口贸易情况(2017年)     

                                                              单位:万亿美元

地区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进出口贸易增速差

金额

同比

增速

金额

同比

增速

金额

同比

增速

亚洲(部分)和大洋洲地区

0.82

12.7%

0.39

8.5%

0.43

16.8%

8.3%

西亚

0.23

14.3%

0.12

2.6%

0.11

24.9%

22.3%

南亚

0.13

14.1%

0.11

11.5%

0.02

30.7%

19.2%

非洲与拉美地区

0.07

5.5%

0.04

2.0%

0.03

10.9%

8.9%

合计

1.25

12.7%

0.66

7.5%

0.59

19.2%

11.7%

注:1.表中的“亚洲(部分)”中不包含单列的西亚和南亚各经济体数据;


  2.进口贸易增速较出口贸易增速更高,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

  2017年我国与海上丝路沿线经济体的进口和出口贸易增速均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如表1所示;同年,我国与海丝沿线各国出口贸易额6541.7亿美元,较2016年的6086.6亿美元增长7.5%;其中,中国与亚洲大洋洲、西亚、南亚和非洲大洋洲地区各国的出口贸易额分别为3900.6亿美元、1183.8亿美元、1078亿美元和379.3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8.5%、2.6%、11.5%和2.0%;我国与海丝沿线各国进口贸易额5889.8亿美元,较2016年的4940.5亿美元增长19.2%;其中,中国与亚洲大洋洲、西亚、南亚和非洲大洋洲地区各国的进口贸易额分别为4278.0亿美元、1148.6亿美元、193.8亿美元和269.4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6.8%、29.4%、30.7%和10.9%。无论从总体还是地区局部来看,进口贸易的增速都远超过出口贸易的增速。至2018年5月,中国与海丝沿线经济体的贸易总额达到886.3亿美元,其中,进口额377.6亿美元,出口额508.7亿美元,实现顺差131.1亿美元,贸易顺差同比收窄17.8%。从增长幅度来看,进口增幅同比继续扩大,出口增幅同比持平。根据海上丝路贸易指数(STI),2018年5月,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进口贸易指数139.7点,出口贸易指数报收159.8点,同比涨幅分别为28.1%和11.9%,环比涨幅分别为7.6%和6.8%。分地区来看,2018年5月,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中东和红海地区的出口STI分别为151.6、190.2、138.3和197.9点,同比涨幅分别为17.6%、13.5%、-7.6%和5.2%,同比平均增幅为7.2%;进口STI分别为135.4、114.4、152.2和149.7点,同比涨幅分别为20.5%、17.9%、44.1%和69.1%,同比平均增幅为37.9%,其中在中东和红海地区的进口贸易增幅最为显著。总体上,中国与海丝沿线经济体的进口贸易增速远超过出口贸易增速,进口贸易指数同比增速较出口贸易指数同比增速高出16.2个百分点,贸易顺差收窄,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表2   中国与海丝沿线不同地区各的贸易指数(截至2018年5月)

地区

进口STI

出口STI

STI

同比

STI

同比

东南亚

151.6

17.6%

135.4

20.5%

南亚

190.2

13.5%

114.4

17.9%

中东

138.3

-7.6%

152.2

44.1%

红海地区

197.9

5.2%

149.7

69.1%

海丝沿线各国总体

139.7

28.1%

159.8

11.9%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8)”

  3.主要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整,贸易商品结构不断优化

  近5年来,中国自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进口的前5位HS4编码商品类分别为第8542目、2709目、2711目、8517目和2902目。2017年,我国自海丝沿线国家进口8542目集成电路类商品规模最大,达到1139.8亿美元,占中国自一带一路各国进口总量的17.1%,主要进口地位韩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其次是2709目石油原油类商品,进口额达到1019.4亿美元,主要进口地为西亚各国,占中国自一带一路各国进口总量的15.3%;8517目商品贸易在2017年出现大幅上涨,近5年年均增幅7.8%。近5年来,中国出口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的前5位HS4商品类分别为第8517目、8471目、8542目、2710目和9013目。2017年,我国向海丝沿线国家的主要出口商品中,包含电话、其他发送和接受声音图像等设备的第8517目出口额最大,占中国一带一路出口总额的8.4%,其次是第8471目计算机类如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部件、磁性或光学阅读机等其他记录和处理数据的机器,占中国一带一路出口总额的3.2%。2017年,在中国出口海丝沿线国家的前5类HS4商品中,第8517目、第8542目和第2710目类商品出口同比增幅分别为18.3%、38%和40.8%。8542目主要是集成电路类商品、2710目主要是以成品油为主的原油加工类商品;而9013目类商品出口比重变化基本稳定。再从进出口额前5位的HS2编码商品看,2017年出口额前5位HS2编码商品按顺序分别为85、84、72、39和87章类商品,其中后三类商品出口额在5年前并未进入前5;2017年进口额前5位HS2编码商品按顺序分别为85、27、84、29和39章类商品,其中27类地位下降,而39章商品在5年前并未进入前5。机电类商品继续保持最重要出口商品地位,电机电器设备出口增速最为明显;矿物燃料和电机电器设备是最主要的进口设备,燃料进口增幅最为明显;说明中国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进出口主要商品类别的调整。

  4.双边贸易的地域结构比较稳定,自由贸易区建设成为贸易往来的压舱石

  海上丝路沿线各区域如亚洲大洋洲地区、西亚、南亚和非洲及拉美地区与中国双边贸易额在近5年总体保持相对稳定。2017年亚洲大洋洲地区、西亚、南亚和非洲及拉美地区与中国双边贸易额分别为8178.6亿美元、2332.4亿美元、1271.8亿美元和648.7亿美元,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所有经济体的贸易总额中占比分别为56.8%、16.2%、8.8%和4.5%;该比重在2013年分别为52.2%、19.7%、6.8%和6.6%,近5年来的累计变化仅仅为4.6%、-3.5%、2%和-2.1%,且各个地区以贸易额和贸易比重计算的相对地位保持不变。

表3  “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与中国贸易额前10位(2017)

                                       单位:亿美元

国家

贸易额

出口

进口

占比*

所属自贸区

韩国

2803.8

1029.8

1774

19.47%

中国-韩国自贸区

越南

1218.7

714.1

504.7

8.46%

中国-东盟自贸区

马来西亚

962.4

420.2

542.2

6.68%

中国-东盟自贸区

印度

847.2

683.8

163.4

5.88%

--

俄罗斯

841.9

430.2

411.7

5.85%

---

泰国

806.0

388.1

417.9

5.60%

中国-东盟自贸区

新加坡

797.1

454.5

342.6

5.53%

中国-东盟自贸区

中国-新加坡自贸区

印度尼西亚

633.8

348.6

285.2

4.40%

中国-东盟自贸区

菲律宾

513.3

321.3

192.0

3.56%

中国-东盟自贸区

沙特阿拉伯

500.4

183.0

317.4

3.47%

---

合计

9924.6

4973.6

4951.1

68.91%

---

注:1.表中的“占比”指各国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贸易总额中比重。


  中国与亚洲大洋洲地区的贸易额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地区贸易总额的50%以上且还在继续增加,该地区包含了中国-东盟、中国-韩国、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和中国-澳大利亚等5个自贸区,占中国自贸区总数的38.5%;2017年中国-韩国和中国-东盟的贸易总额分别为2803.8亿美元和5148亿美元,占中国与亚洲大洋洲地区贸易总额的97.2%,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贸易总额的55.2%。更重要的是,如表3所示,一带一路所有国家与中国贸易总额最大的前10位国家依次是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俄罗斯、泰国、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沙特阿拉伯,2017年该10国与中国贸易额9924.6亿美元,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贸易总额的68.9%;该10国中有6个国家属于东盟成员国,7个国家与双边自由贸易区有关,沙特阿拉伯属于中-阿合作论坛成员国。西亚18国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贸易总额中占比超过15%,这些国家大多数都属于中-阿合作论坛成员国,中国-海合会的自贸区谈判正在进行中;南亚8国和非洲及拉美地区6国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贸易总额中占比较低,中国与该区域各国仅仅有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区2017年底刚签署。因此,双边自由贸区建设对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贸易具有重要影响。

二、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经济体贸易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贸易的区域和国别集中度很高,亟待由点向面进行拓展

从中国出发沿着海上丝路走向,若将沿线相关国家(地区)划分为东亚和东南亚地区、南亚、西亚、非洲和拉美地区等4个区域,会发现各地区与中国双边贸易合作水平存在区域集中度高和区域内国别集中度高的特征,如表4所示,且在近五年没有大的变化。

表4  中国与丝路沿线经济体双边贸易的集中度

地区

区域集中度

区域内国别集中度

贸易额

(亿美元)

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总额的比重

区域内国家数

域内国家/经济体

贸易额

(亿美元)

占中国与该区域贸易总额的比重

国家数占比

亚洲大洋洲

8178.6

56.8%

13

韩国和东盟

7952.8

97.2%

15.4%

西亚

2332.4

16.2%

18

沙特阿拉伯

500.4

21.5%

5.6%

南亚

1271.8

8.8%

8

印度和巴基斯坦

1001.4

78.7%

25.0%

非洲及拉美

648.7

4.5%

6

南非

392.1

60.4%

16.7%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8)”

  东亚东南亚距离中国最近,2017年,中国与该地区的韩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7951.8亿美元,占中国与亚洲大洋洲各国贸易额的97.2%,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总额的55.7%,且近5年始终保持在50%以上,而且中国与该区域贸易商品类别较丰富,中-东盟和中-韩的贸易结合度指数(DTC)分别为1.78和1.65,反映出双方较密切的贸易关系;中国与南亚8国为1271.8亿美元,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总额的8.8%,南亚作为海上丝路西向发展的关键节点地区,其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的占比太低;其中,印度和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额分别为845.4亿美元155.97亿美元,占南亚8国与中国双边贸易额的比重分别为66.5%和12.3%,二者合计占比78.8%,其他南亚6国与中国双边贸易额的比重仅21.2%;中国和西亚18国的双边贸易额2332.4亿美元,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为16.2%,其中沙特与中国的贸易额达到500.4亿美元,占中国与西亚贸易额的21.5%,中国自该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比较单一,主要进口矿物燃料,达到826.5亿美元,占中国自西亚各国进口额的72%,出口主要是机电电气设备。距离最远的非洲拉美地区与中国双边贸易额仅648.7亿美元,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只有4.5%;其中中国-南非贸易额为392.1亿美元,占中国与该地区国家贸易总额的60.4%;中国与该地区多数国家的贸易结合度小于1,进出口商品相对分散但规模较小。

  2.贸易便利化水平差异很大,“五通”水平亟待加强

  受到地缘经济、政治关系和贸易条件差异的影响,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存在较大的不同。从中国出发沿海上丝路的走向,从口岸效率、海关环境、制度条件、基础设施等四个方面加工贸易便利化指数(TFI),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便利化,存在东亚东南亚和东欧高、南亚、西亚和北非较低的总体U型格局。根据《全球贸易便利化报告(2017)》中的数据和处理技术加工TFI,并定义TFI大于0.8位非常便利、0.7-0.8为比较便利、0.6-0.7为便利,0.6以下为不便利。其中,东亚地区的TFI值为0.676,其中韩国为0.79,贸易便利化水平最高;东南亚地区各国的TFI均值为0.684,其中新加坡为0.97、马来西亚为0.787、泰国为0.674、印尼为0.642,其他东南亚各国TFI值均小于0.6;南亚各国TFI均值为0.573,其中印度为0.696,其他各国均小于0.6;西亚地区的TFI均值为0.677,其中阿联酋为0.912、以色列和卡塔尔的TFI值在0.793左右,巴林、阿曼、沙特、阿塞拜疆的TFI指数在0.7-0.8之间,巴勒斯坦、黎巴嫩和也门的TFI值小于0.6,其他各国的TFI值在0.6-0.7之间;大洋洲的新西兰TFI指数为0.879;非洲各国的TFI指数均值0.588,除南非和摩洛哥的TFI指数在0.65-0.70之间外,其他各国的TFI指数均小于0.6。海丝沿线各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呈现很大的差异,各国在油气管道、输电网络、跨境光纤等基础设施,通关、检验检疫、认证、政策对接、标准互认等方面尚存较大差异,各国在政策沟通、设施连通、贸易畅通、资金相同和民心相通等方面亟待加强。

  3.贸易效率差异很大,贸易制度的协调对接尚需进一步努力

  运用国际贸易领域的APR模型及贸易潜力测算可以估算中国与海丝各国的贸易效率。APR模型的应用考虑到贸易引力、贸易阻力和贸易推力三个方面。贸易引力考察无贸易推力和贸易阻力时各国间相互需求形成的贸易量;贸易推力是各国贸易促进的人为推动和安排使得可能贸易量向现实进出口转换的力量;贸易阻力是各种贸易摩擦导致的贸易成本变化使得贸易机会调整对现实贸易的消减力量。定义TE为贸易效率,它是实际进出口额与潜在进出额的比较值。通常,TE取值大于0,TE值在0-1之间意味着存在贸易潜力,即实际贸易额未达到潜在水平,TE值为1时实际贸易额等于潜在水平,TE值大于1意味着实际贸易额超过了潜在水平。结合APR模型和贸易引力模型的测算发现,2017年,中国对海丝沿线主要经济体的出口效率要高于进口效率。

图1  中国与海丝沿线部分国家出口贸易效率

            注:1.图中的虚线为中国对海丝沿线主要国家贸易效率的平均值

                2.数据来源: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8)”加工整理。

  中国对海丝沿线主要国家的平均TE值为0.43,超过中国对世界各国平均出口TE值0.26的65.4%;其中,中国对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巴基斯坦、马尔代夫和斯里兰卡的出口TE值分别为1.23、1.52、1.1、0.67、0.65、0.51、0.38和0.35,中国对这些国家出口平均TE值达到0.801,超过中国对世界各国出口的平均TE值0.26的208.1%,这些国家多与中国具有地理上的毗邻关系。其中,中国对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的出口超过潜在水平。中国对沙特、科威特、巴林、阿曼、以色列、印度、埃及、阿富汗、卡塔尔的出口TE值分别为0.231、0.225、0.211、0.203、0.201、0.214、0.253、0.132和0.085,中国对这些国家出口平均TE值仅为0.195,低于中国对世界各国出口的平均TE值0.26的25%。图1反映出中国对海丝沿线主要国家中的多数国家仍存在出口增长的巨大空间。中国与海丝沿线各国贸易效率的提升,尚需国家之间在贸易制度的对接与协调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4.贸易方式比较单一,境内外各种贸易促进举措未充分发挥作用

中国与海丝沿线各国的贸易方式均以一般贸易为主,境内外各种经贸合作园区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如表5所示。亚洲大洋洲地区和西亚地区是中国海丝沿线第一大和第二大贸易合作区。2017年,中国与亚洲大洋洲地区的贸易额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总贸易额中占比56.8%,其中一般贸易进出口额分别为1971.8亿美元和2207.5亿美元,分别占所有贸易方式的46.1%和56.6%;来料加工贸易额进出口分别为880.4亿美元和1189.4亿美元,占所有贸易方式的比重分别为27.8%和22.6%;来料加工装配、边境小额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进出口总额占比仅仅为26.1%和20.8%。中国与西亚地区各国的贸易中,一般贸易进出口额分别为807.8亿美元和796.4亿美元,占比分别为70.3%和67.3%;进料加工和其他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额占比分别约为29%和32%,来料加工装配和小额边境贸易占比几乎为0。

表5  中国与丝路沿线部分区域的贸易方式(2017)

地区

一般贸易

来料加工

边境小额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亚洲大洋洲

46.1%

56.5%

27.8%

22.6%

26.1%

20.8%

西亚

70.3%

67.3%

29.5%

32.6%

0.2%

0.1%

     注:1.表中数字为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额占该地区所有贸易方式的比重。

         2.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网站数据加工整理。

  中国与南亚、非洲与拉美地区各国的贸易方式与西亚的情况类似。其中,中国与南亚各国的一般贸易进出额分别为134.6亿美元和765.5亿美元,占比69.5%和71.5%;其他各类贸易方式的进出口占比均很低;中国与非洲及拉美地区各国的一般贸易进出口额分别为163.0亿美元和258.3亿美元,占中国与该地区所有贸易方式贸易额的比重分别为60.5%和68.1%,来料加工装配和小额边境贸易占比几乎为0。这种以一般贸易为主的单一贸易方式,反映出境内外各种贸易促进举措的作用有待强化,比如依托境内外经贸合作园区、产销技术、各种展销会等可以有效地促进展卖贸易、边境贸易、补偿贸易的发展等。

三、深化中国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1.以政府间的沟通协调为基础,促进海丝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署

  自贸区建设已经成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贸易的压舱石。海丝沿线国家中发达国家很少,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国家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社会文化和法律规章等差别很大,在没有有效沟通的情况下,自发展开的贸易很可能对沿线国家国内产业体系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沿线经济体之间展开贸易合作的积极性。通过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展开更加灵活多样的经济合作,根据国家间经济贸易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差异程度,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双边或者多边具有互惠、特惠性质的经济合作模式,根据产业关联、文化联系、地缘关系等建立形式多样和性质多样的经贸合作形式,有效解决双边或多边贸易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持续加强中国与更多海丝沿线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削减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间的贸易壁垒,适度提升中国对海丝沿线国家经贸发展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提升各国与中国进行贸易合作的意愿,不断提升双边或多边贸易往来的紧密度,不断提高贸易合作水平。

  2.推进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的“五通”建设,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中国与海丝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提高,需要继续加强双边和多边之间的“五通”水平。以政策沟通协调国家之间差异性的政策,增强技术、质量标准体系和各种制度的对接,求同存异,增强贸易合作共识;将设施联通作为共建海丝的优先领域,加强国家间交通、能源、口岸、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提升通关、检验检疫、标准互认、司法互助和金融服务等方面沟通效率;将贸易畅通打造为海丝共建的重点内容,通过沟通协调降低贸易壁垒,加强贸易信息交换、海关合作,签订贸易合作协议,不断扩大贸易往来;以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作为共建海丝的重要基础,通过弘扬丝路精神,增强文化交流,提升国家间文化和发展战略的认同,同时充分发挥丝路基金、金砖银行、亚投行等资金主体的作用,为贸易合作拓展提供资金支持。以“五通”建设改善国家间贸易往来的基础设施、制度体系、信息平台、通关技术和各种制度的合作水平,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3.加强贸易合作模式创新,深化产业链分工协作

  强化产业链协作,深化中国与海丝沿线各国的贸易分工,打造取长补短、互惠共赢、协作发展的贸易共同体。完善以制造业为基础的跨国产业链布局,从水平和垂直两个维度建立加工制造和贸易合作网络,在尊重彼此发展意愿和发展优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禀赋和技术等要素优势,创新合作模式,提升贸易合作水平。考虑到海丝沿线国家发展水平、经济社会的多样性以及生产、贸易禀赋和比较优势的不同,中国与海丝沿线各国存在全产业链深化合作的广阔空间。中国应在巩固传统的劳动密集与轻工品贸易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机电电气设备和高技术产品,配合国内产业转型,优化进出口结构;同时考虑沿线各国的资源禀赋,深化能源和资源合作,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提升能源贸易水平,深化双边或多边的制造和能源的优势互补,探索多样性的能源与制造合作模式,以产业链分工协作和能源贸易,奠定贸易合作深化的重要基础。

  4.促进贸易合作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

  海丝沿线具有比较复杂多样的宗教、文化和地缘关系,沿线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比较大,贸易合作带来的人员、资本、技术、能源等要素流动,不可避免地促进了各国在文化、制度、宗教和政治等方面的互动交流,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加大了地缘关系和政治形势等方面对贸易合作的负面影响。消除或者弱化贸易合作红利的长远释放的不确定性,需要在政府间加强沟通,推进共建海丝的价值共识形成的基础上,以具体的项目建设为载体,构建产业链协作;并以此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双边或多边贸易信息平台建设,打造完善双边或多边贸易风险评估机制,与海丝沿线各国深度合作,共享信息,对双边或多边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宗教风险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判断,以深度协调搭建贸易合作的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机制,及时预防和减少贸易冲突,规避贸易风险。依托风险预警和评估平台,将尊重彼此关切和发展意愿,包容互惠的理念落到实处,直面矛盾,共商共建共享,保障丝路贸易的长期红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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