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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动能转换背景下我国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发表于:2019-02-28 14:18 作者:admin

孙明岳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摘要:伴随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中国加工贸易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挤压, 加工贸易产业低端要素比较优势不断减弱,高端要素比较优势尚未真正形成;加工贸易领域高技术协作的产业链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进出口主体尚需进一步多元化和平衡发展;加工贸易国内区位分布不完善构成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阻碍。未来应强化制度顶层设计,从国家战略高度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完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区位布局,加快加工贸易升级所需的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加工贸易高端要素比较优势培育,打造高技术和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企业集群;推动贸易金融发展,提升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的金融便利化。

 

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型过程中,“十九大”报告倡导的新发展理念提出了加快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要求,实施供给侧改革则是新旧动能转换的主线。新常态经济中,在我国对外贸易重要构成部分的加工贸易领域,实施供给侧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增长,可以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稳定就业和相关产业升级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中国加工贸易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挤压,为实现加工贸易适应国内转型和适应国际市场变化,并向价值链高端转型发展,以国际产业分工深度调整和我国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为契机,深刻认识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实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立足国情创新发展加工贸易,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现意义。

一、           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现状

 

(一)加工贸易规模继续上升,但增速明显放缓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规模总体上依然保持持续上升势头。20181-7月份,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4.44万亿元人民币,相较于2017年同期的4.39万亿,同比增速由15.2%下降至1.3%;加工贸易总值在商品进出口总值中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28.4%下降至26.5%,下滑1.9个百分点。2018年前7个月,加工贸易出口2.79万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的2.8万亿基本持平,仅略微下滑0.3个百分点;进口1.66万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1.59万亿增长4.5%;实现贸易顺差1.14万亿元人民币,在去年同期1.21万亿元顺差的基础上下降5.8%。从来料加工装配、进料加工和加工贸易进口设备这三项加工贸易的具体方式进出口值变化看,其进出口值在 20181-7月分别为0.65万亿、3.79万亿和54.8亿元人民币,在20171-7月分别为0.66万亿、3.72万亿和25.7亿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同比分别上涨-2.88%1.97%113.23%,而2017年同期同比增长分别为18.97%14.17%40.44%。尽管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继续攀升,但无论是总值增速还是加工贸易具体方式增速均出现了明显的放缓趋势。尽管国际贸易大环境的变化对加工贸易总值变化有比较明显的影响,但这种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贸易方式结构的调整。

(二)加工贸易结构总体稳定,进料加工贸易继续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最近3年的情况看,加工贸易的总体地位和具体方式结构是比较稳定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1-7月份,加工贸易在进出口总值中的比重均达到1/4强,分别为26.58%28.38%28.95%2018年和2017年同期同比变化率分别为-6.34%-1.97%,在进出口总值中的结构比重比较稳定,是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加工贸易的具体方式的结构百分比来看,20181-7月份,来料加工装配贸易额6455.3亿元、进料加工贸易额37934.9亿元和加工贸易进口设备额54.8亿元人民币,在同期加工贸易总额44445亿元中的比重分别为14.52%85.35%0.12%;2017年同期,来料加工装配贸易额6647亿元、进料加工贸易额37203.2亿元和加工贸易进口设备额25.7亿元人民币,在同期加工贸易总额43891.1亿元中的比重分别为15.15%84.79%0.06%;相较于20171-7月份,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在2018年同期同比规模变化分别为-2.88%1.97%,同比结构百分比变化为-4.16%0.66%;相对变化比较大的是加工贸易进口设备贸易额,20181-7月较上一年同期规模增长113.23%,结构百分比变化为103.39%,但由于其规模在加工贸易总额中的比重非常低,该项贸易额的明显变化,并未对加工贸易总规模和结构产生大的影响。

(三)加工贸易进出口主体性质结构比较稳定,外商投资企业占据主体地位

目前,在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企业中,以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代表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然占据主体地位。如20181-7月份,我国加工贸易进口额16588.7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分别进口1012.7亿元、13410.6亿元、2109.4亿元和55.8亿元,在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1%80.8%12.7%0.3%2017年同期加工贸易实现进口额15860.2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9.2%80.5%9.9%0.4%2016年同期加工贸易实现进口额13475.0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8.5%81.4%9.7%0.36%。再从加工贸易出口来看,2018年1-7月份,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额27856.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4.8%81.8%12.7%0.6%2017年同期加工贸易实现出口额28015.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8%82.4%10.2%0.7%2016年同期加工贸易实现出口额24716.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加工贸易出口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3%82.9%10%0.8%。在加工贸易进出口主体中,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额和出口额占加工贸易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维持在80%以上,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

(四)加工贸易不同方式出口增值率差异较大,且呈现相反的变化趋势

加工贸易增值率通常用一定时期某种方式的加工贸易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差值与进口额之比来衡量。加工贸易增值率直接影响一国加工贸易利益,增值率的高低及其变化可以反映一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长短,以及该国在全球价值分工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层次及其发展变化。我国对外贸易总的出口增值率在2016-2018年间分别为35.3%23.1%13.6%,由于加工贸易、尤其是进料加工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占比较高,因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的下降对对外贸易总的出口增值率产生了较明显的消极影响。在我国加工贸易的三种主要贸易方式中,由于加工贸易进口设备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故暂不考虑其加工贸易增值率。对于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而言,20181-7月,这两种加工贸易方式的出口贸易增值率分别为-3.7%86.4%2017年同期二者的出口贸易增值率分别为-11.5%102.3%2016年同期二者的出口贸易增值率分别为-11.4%110.5%。可见,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差异非常明显,且在近3年呈现出相反的变化趋势。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的出口增值率不断提升,近3年累计提升67.5%,增值率年均提高22.5%,说明我国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积极应对国际竞争,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且正沿着国际产业价值链不断攀升;进料加工贸易的出口增值率不断下降,近3年累计下降24.1%,增值率平均每年下降超过8%,揭示出我国加工生产技术总体比较落后,尚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出口竞争压力大、相关产业转型升级高度迫切的基本事实。

二、           当前我国加工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端要素优势不断减弱,高端要素优势尚未形成

一方面,以劳动力成本为代表的低端生产要素领域,其他发展中国家构成了对我国比较优势的挑战。根据《中国与全球制造业竞争力(2018)》的数据,最近一次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平均劳动成本的上升速度显著超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甚至带动全球制造业劳动报酬总额和劳动成本分别年均上升2.3%和1.8%;近两年,中国加工制造业的平均劳动成本增速从此前的11%上升达到13.1%,是全球主要制造业国家的最高水平,同期,印度、巴西、俄罗斯等国的平均劳动成本则出现了绝对下降。近5年来,我国加工制造业小时劳动成本年均增速超过16%,同期巴西和墨西哥的年均增速为8.2%和2.5%;劳动力成本、原材料价格和工业用地成本等的比较优势正在缩小。中国加工制造竞争力下滑,低端要素比较优势减弱是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以研发和高端人力资本为代表的高端要素的比较优势尚未真正形成。2017年,中国、日本、美国、韩国、瑞典、奥地利的R&D投入强度分别为2.12%3.42%2.79%4.23%3.25%3.09%,中国研发投入不足、研究基础较弱、创新主体不明晰、创新激励不足,和主要发达国家尚存距离;同年,我国公共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继续保持在4%以上,但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值为4.79%,欧盟的平均值为4.75%,丹麦、挪威超过7%,芬兰、瑞典、比利时、新西兰在5%-6%之间,美国、法国、瑞士、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在4.5%-5%之间,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教育支出的GDP占比也高于我国,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二)高技术协作的产业链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17)》数据,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前五的商品类别包括第7类的塑料、橡胶制品、第11类的纺织制品和原料、第16类的机械、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第17类的船舶、航天、车辆等运输设备、第18类的光学、检验仪器、医疗设备等相关部件。其中第16类的出口值比重长期稳定在60%以上,其他类别的出口值比重均低于10%;尽管技术和资本含量较高的第17类出口值增速很快,但比重较低,反映出我国加工贸易领域高技术应用的不足。这一点通过我国加工贸易专用设备进口得以佐证,20181-7月和2017年、2016年同期,我国加工贸易设备进口值分别为54.8亿元、25.7亿元和18.3亿元,近3年同期平均增速66.48%,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其在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中的比重仅仅为0.12%0.06%0.05%;相较于传统的高技术制造业强国,我国在高技术领域所需专用设备的自给能力相对较低,进口专用设备在应用中学习和提升技术水平,是我国实现技术赶超的重要途径。占比较低的专用设备进口反映出我国高技术应用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20181-7月,我国实现出口总值为88944.3亿元,其中加工贸易出口27856.2亿元,占比31.3%,其中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出口值为51870.1亿元和25872.7亿元,占当期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8.3%29.1%,同期,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为67.92%,但对外贸易总的出口增值率仅为13.65%,说明,尽管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带动了高技术在加工制造领域的应用,但围绕加工贸易的高技术应用强化相关产业的技术协作,推动相关产业全产业链技术提升尚待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三)进出口主体尚需进一步多元化和平衡发展

当前,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占据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的30%以上,但从加工贸易主体性质来看,20181-7月,我国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44444.9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进出口值分别为2362.23亿元、36205.41亿元、5658.24亿元和219.02亿元,占比分别为5.3%81.5%12.7%0.5%,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其他几种性质的企业比重很低。如图1所示。从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来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分别为33.25%69.98%68.23%192.37%,除国有企业的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率较低外,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的出口增值率并不弱于外商投资企业。考虑到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较高的创新和吸纳就业能力,以及国有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和资本密集领域具有实现大规模投入的能力优势,加工贸易进出口主体的多元化和平衡发展,提升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在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可以成为进一步激发加工贸易活力、提升加工贸易技术水平、提高贸易价值贡献度和降低对外贸易风险的重要途径。

(四)国内区位分布不完善构成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阻碍

我国加工贸易呈现出东部地区密集、中西部地区稀疏的显著特点。至2017年,整个东部地区的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据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的90%以上,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中西部地区占比很低,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政策向西部的倾斜对中西部加工贸易发展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国内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关系看,随着东部地区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区域内劳动力成本增加,土地成本不断提高等降低了我国加工贸易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势在必行,东部地区许多劳动密集和资源、能源密集型企业已经迈出了向中西部转移的步伐。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在劳动、资源、能源等中低端产业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使得其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具有天然优势,这有利于实现其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和东部地区形成互补性加工贸易格局。但加工贸易快速发展通常所依赖的高效管理、增值服务、快捷物流等产业配套在中西部地区都比较缺乏,使得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困难重重、步履缓慢。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发展的不均衡格局,对我国全局性经济统筹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升级及其未来发展造成了阻碍。

三、           我国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的对策

(一)强化制度顶层设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我国加工贸易从资源、能源和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转型,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实现世界制造业先进大国的目标。为此,我们应该强化制度的顶层设计,加强加工贸易的供给侧改革,培育和发展新的加工贸易比较优势,包括高层次人力资本优势、高层次基础设施条件和加工贸易所需的高效管理、增值服务和技术交易便利化条件;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深刻领域加工贸易发展的产业规律,以制度保障和引导企业升级,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和服务制度变革,提升政府和市场协作效率。沿着加工贸易产业链,强化研发、核心部件加工升级,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设计、品牌和加工品质提升加工贸易的竞争力,增强加工贸易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营造国际化、市场化、和法制化的生产经营环境,打造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国际视野,全面促进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服务于我国新旧动能转换。

(二)完善产业区位布局,加快升级营商环境建设

建设和完善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区位布局,是推动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方面。考虑到我国不同区域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的事实,合理布局加工贸易产业区位,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区域加工贸易发展政策,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要素的比较优势,鼓励东部地区在资源和要素成本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有序转移,实现区域协作生产、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在各个区域,结合本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要素的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快加工贸易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资本和技术交流的制度、人才和市场的便利化,加强不同区域之间交通的连通能力、制度的协调能力、发展的协同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以及物流等产业配套服务,推动区域出口加工贸易园区建设,提升加工贸易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不同区域之间,实现加工贸易的错位发展,优势合作,提升深加工和精加工能力,突出区域特色,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加工贸易产品附加值。

(三)加强高端要素培育,打造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企业集群

加工贸易高端要素比较优势的形成,是提升加工贸易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相关企业沿国际产业链持续攀升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应重视区域研发投入提高和高端人力资本的持续积累,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基础建设,管理和经营并重,强调高端生产要素的培育和比较优势的打造,大力发展自主品牌,持续提升加工贸易产品附加值。可以通过产学研协作,提升高等教育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中心的协同创新能力,加强高理论素养和高实践能力的人才交流,管理与经营并重,研发与生产并重,不断降低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同部门管理和竞争不协调所产生的价值损耗,不断提高加工贸易的整体竞争力和运行效率。鼓励企业深化“技工贸”和“产学研”实践,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理念和新模式;加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沟通交流,壮大本土企业,提升本土品牌影响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主体性质的多元化和平衡化发展,结合地方比较优势权力打造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特征的加工贸易企业集群,通过多企业之间在多元化和专业化生产方面的协作,提升加工贸易领域的高技术向其他相关生产领域的延伸和拓展,形成带动全产业链价值提升的动力。

    (四)推动贸易金融发展,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

    切实变革金融服务理念,加大贸易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力度,鼓励多渠道、多性质的资本介入加工贸易企业资本融通领域,适当放松相关企业资金往来监管;允许和推动更多性质不同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加工贸易金融、尤其是针对富有活力的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融通过程中。加强加工贸易领域的普惠金融建设,加大贸易金融开放力度,适度简化贸易金融审批的手续,配合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方向,创新贸易金融工具和资金融通方式,为加工贸易打造集资金融通、生产咨询、保险服务等多种专业化、个性化金融服务,发挥资本市场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上市,完善针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样性、多层次加工贸易企业风险分担机制和信用保障机制,建立加工贸易企业创新风险保障基金,以灵活的方式、多样的工具、完善的机制对接技术先进、前景良好、产品附加值高的加工贸易企业,以贸易金融的便利化为我国加工贸易供给侧改革奠定资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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