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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促进重庆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措施探讨

发表于:2018-05-27 17:54 作者:admin

张 灿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摘要:海关在整个贸易链环节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海关改革是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的核心环节。本文梳理了重庆海关促进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发展的政策现状,基于重庆海关在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进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重庆海关应在平衡贸易安全和便利的前提下进一步改革海关监管机制、加强海关与商界企业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海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关工作人素质,同时注重海关便利化与其他便利化的协同发展。

2017年4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作为国家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之一,重庆自贸区定位于建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物流枢纽以及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支点。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是促进自贸区全方位开放发展的关键。世界海关组织(WCO)对贸易便利化定义为海关程序的简化及标准化,海关作为进出口商品、物流运载工具以及人员流动的政府监管机构,其监管水平直接影响整个贸易链的流动效率。20173月,海关总署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重庆海关根据重庆经济贸易发展现状,自贸区内两江片区、西永片区、果园港片区功能定位特点,结合国务院关于重庆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关总署支持措施,制定出台《重庆海关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第一批27项支持举措》。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正逐项落地,并不断探索和创新,持续推动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发展。总体上,重庆海关推进自贸区贸易便利化主要围绕保税监管制度、便利营商环境、物流枢纽建设、新兴业态发展等方面展开。

 

一、重庆海关对自贸区建设的政策现状

(一) 改革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制度

作为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加工贸易成为重庆对外贸易主战场,为推动加工贸易向高端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重庆海关针对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备案、核销困难,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四自一简”产业链监管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可借助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进行“自动备案”,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定补缴税款”,通过赋予企业业务资质,“简化业务核准手续”,最大限度减少核准项目;对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为企业建立电子底账,对资信良好企业允许其自主核定保税进口料件的耗用量;同时,为降低企业的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保税货物可以在海关监管区域、口岸之间便捷流转,不再办理转关手续。

(二)便利营商环境

便利、高效的海关作业流程是促进跨境贸易流通,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手段。重庆海关以“e”海关便利作业为目标,通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海关政务服务水平,使企业可以在政务服务平台端全程办理业务申请,简化核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利用电子口岸公共平台,上线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企业资质登记、贸易许可、报关报检、支付结算等全程无纸化,从而减少现场交单,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大力推动关检“三互”大通关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对监管区域现场查验实行关检“联合查验”、“限时查验”,推行一站式作业,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实施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通过对进出口企业的信用状况、安全水平进行评级认证,对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的企业提供便利的通关优惠政策。

(三)建设“重庆枢纽”功能

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重庆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地位日益显现,海关以构建内陆开放、便捷、畅通的物流开放通道为目标,加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口岸间的互联互通,通过优化物流监管模式,促进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发展;拓展“重庆枢纽”开放大通道功能建设,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内陆国际物流枢纽,重庆海关加强与“渝新欧”沿线国际海关合作,推进“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项目开展,试行“一带一路”沿线出口直通模式,简化沿线国家海关监管手续,提升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和智能化;为支持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发展,重庆海关加强与广西、贵州、湖南三地海关合作,共同打造连接东盟国家的渝贵新南向物流通道,提升向东、向西、向南的国际物流运输能力。

(四)支持新兴业态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生产性服务业、融资租赁等新兴服务业态是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为推进自贸区促增长、调结构,重庆海关结合区域发展和航空产业需求,支持开展航空器及零部件研发制造、检测维修等业务,通过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国际中转作业模式、提供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等支持航空产业的发展;支持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进出口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出境加工业务、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业务等,充分发挥保税+功能,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试点文化艺术品的展示、拍卖,支持数字出版、动漫、广播影视、文娱节目等文化贸易的发展。

 

二、重庆海关推进自贸区贸易便利化进程面临的问题

(一)贸易便利与贸易安全协调问题  

贸易便利化通过一系列便利性的措施简化进出口流程中的繁琐程序,从而减少交易时间,节约交易成本。实现贸易便利化必然要求监管部门减轻对货物流转程序的监管,促进其最大限度的自由流动,而供应链环节监管的缺失将对贸易安全产生威胁。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背景下,恐怖主义、走私、毒品、非法武器、过期商品等不断出现,严重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近年来,重庆海关多次查获未经检验检疫进口商品、携带病菌肉制品、过期冷冻食品、“洋垃圾”走私物品等,据统计,目前已侦查办理走私冻品类刑事案件13起,共查证走私冻品3.7万吨。贸易的便利与安全是国际贸易的双重目标,二者既统一,又相互矛盾,如何平衡便利性与安全性,是重庆海关在实施监管机制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二)AEO制度实施问题

截止2018年上半年,重庆关区共有1.1万家企业注册AEO(经认证的经营者),经评定为高级认证企业50家,占比仅为0.43,且基本为大规模企业,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如何加入AEO认证体系,享受制度下的通关便利措施仍是重庆海关推进企业信用机制建设面临的问题。首先, AEO认证过程复杂,是对企业内部制度和其所涉及的整条货物供应链进行全面评估,而目前重庆企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尽管重庆海关积极参与、对接工商、税务等公共信息平台,但大部分企业内控、财务、安全标准不尽一致,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信息空白或失真,加大了AEO认证工作的实施。其次,现行AEO制度下,海关一方面要鼓励关内企业积极加入AEO认证行列,另一方面要推进AEO企业获得国际互认,海关必须对评估程序和认证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将抬高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高昂的认证成本以及相对有限的便利优惠措施阻碍了更多的企业加入AEO队伍。

(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问题

“单一窗口”是实现国际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旨在为企业解决报关、报检等环节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问题。重庆海关于20171031日正式上线运行“单一窗口”,除对接国家标准应用板块外,持续更新、升级政府服务、物流协同、数据服务、空运舱单、空运运输工具等地方特色服务。据重庆口岸办测算,“单一窗口”优化了水运进出口8个环节,优化率达到42%,口岸通关时间压减25%,企业的人力成本和对接成本下降10%以上,大幅提升了口岸通关效率。然而,重庆海关“单一窗口”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运行过程中仍然有诸多瓶颈。一是“单一窗口”关检融合并未完全实现,当前虽已取消入境货物通关单,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填报货物备案信息,部分报关、报检信息可通过平台实现共享,但据调研显示,企业仍须手制报检委托书,上传至检验检疫系统进行检验检疫申报,单证电子化和作业无纸化未彻底实现;二是“单一窗口”功能尚待完善,重庆“单一窗口”现已涵盖企业资质申报、许可证件、原产地证、运输工具、货物申报、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涉及海关通关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板块,但各板块之间由于行政效能、基础条件、参与度的差异,使得“单一窗口”高效整合资源的效力降低,部分功能仍采用“链接”方式进行信息共享,审批信息反馈较慢,平台使用体验度不佳;三是对“单一窗口”单证数据的填报有待进一步协调和规范,企业申报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指导标准致使各功能板块间信息互认度和互操作性降低,从而增加了申报、审批、反馈的时间成本。

(四)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发展问题

     2017年中欧班列在重庆果园港口始发,打通内陆国际铁水联运“最后一公里”,中欧班列与长江水道的无缝连接使重庆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地位显现,但海关在推动重庆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方面仍然面临诸多瓶颈。一是渝新欧、南向物流通道沿线涉及多个国家海关,各国多式联运制度、经营方式、关检机制不一,不利于国际多式联运下“一套货运单证”、“统一运价”的实施;二是重庆多式联运业务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关区内物流企业分散、规模小,服务水平低,缺乏从事多式联运业务且经验丰富的大型物流企业;三是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善,铁、公、水、空信息不能实现互联互通,多式联运有效整合多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明显降低,阻碍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发展。

(五)查验设备和工作人员素质问题

重庆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方式以人工查验为主,为推进智能口岸建设,关区引进了移动单兵查验系统,该系统可实现货物对应单证、报关信息的实时读取,工作人员可在查验货物的同时逐项校对相关信息,同时直接录入查验信息并提交查验报告,移动单兵系统的使用能有效的节省货物查验时间,但受制于工作人员的素质,关区内部分年长工作人员缺乏先进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而学习能力较强的年轻工作人员又缺乏实践经验;此外,针对大型集装箱设备,海关引入非侵入式查验设备,借助X光,可实现不开箱验货以减少通关时间,提升查验效率,但据调查显示,目前重庆关区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数量极少,查验地点受限,增加了集装箱查验的运输时间和距离。

 

三、重庆海关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对策建议

  在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背景下,重庆海关出台了一系列的便利化改革政策,尤其是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显著的提升,但与便利化水平较高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仍有很大的差距。重庆海关在推进贸易便利化过程中应注意平衡贸易便利与贸易安全问题,寻求二者的协调发展。贸易安全是前提,通过倡导企业守法获得贸易便利,保障贸易安全,安全的贸易环境为更多的便利化措施提供条件,从而实现自贸区高水平的自由化。

(一)进一步改革海关监管机制

    公开、透明、高效的海关监管机制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重要利器。海关监管机制须在长期的探索、创新、改革中不断完善。第一,在货物通关机制建设方面,重庆海关在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模式的基础上,应适当平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事前监管详细备案,事中充分利用事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简化监管流程,节约货物通关时间,事后监管加强核查力度,强化后续监管作用;第二,借鉴新加坡海关简化贸易分类法,进一步减少当前繁多的货物分类品目,简化进出口企业的申报手续;第三,对低风险进口食品、市场时效性要求高的水果、肉类等产品,实行“先入区、后报关”的口岸通关机制,提高企业进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第四,加快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升通关监管效率。重庆海关应加强与检验检疫、外管、口岸、运输、税务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构建“对接”式而非“链接式”的统一平台;不断完善物流运输、支付结算、融资担保等功能,推进“单一窗口”功能逐步实现国际贸易流程的全覆盖。

(二)加强海关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

海关实施AEO制度是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的必然选择。重庆海关应加强与商界企业的合作关系建设,强化企业的AEO理念。首先,借鉴荷兰海关推行的“客户导向”理念,改变传统的海关与企业形成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身份模式,通过走访、宣传、调研、网站咨询等多种渠道加强与企业的交流和沟通;设立AEO政策咨询部门或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其次,在WCO《AEO实施指南》的框架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企业的现状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通关优惠措施,尤其是针对中小规模企业,应灵活把控基于贸易量或贸易规模的评级指标,通过“守法便得便利”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加入AEO认证流程;同时,加强口岸多个管理部门的信息流通,避免交叉、重复审核,简化企业认证工作流程,降低企业认证费用。最后,推出更多的优惠措施吸引企业参与AEO认证,有计划、有层次的拉开认证层次间的便利化差距,对大型企业积极引导其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对规模较小的中小型企业积极引导其成为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再逐步引导为高级认证企业,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针对AEO对贸易链各环节的评估,可以已认证的企业为源点,逐步引导其供应链环节的物流、运输、仓储、报关等企业成为AEO。

(三)加强海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关工作人员素质

先进且专业的技术设备可以减少货物查验时间,从而提升通关效率,因此重庆海关应进一步加强关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尽快增加非侵入式、非干扰式查验设备的购置,并在关区根据货物进出流量合理、均衡布置设备查验点,减少查验的运输距离和时间。同时加快集装箱设备的智能系统建设,发展先进的集装箱电子标签系统,通过自动识别技术提高集装箱监管水平;二是要加强海关数据系统的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技术,实现前端查验数据与企业其他电子数据的及时对接、交换,实现数据的实时互通;三是通过招聘、培训提升海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及时更新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加强新设备、新技术的培训力度,提升人工操作效率。

(四)海关便利化与其他便利化协同发展   

海关程序的简化可以减少企业的通关时间,加速货物的周转。而与贸易交易相关的其他环节如结算、金融、保险、物流等条件的改善也能提高贸易的便利化水平。海关应加强同金融、保险、物流等行业的合作,在特殊监管区域充分发挥“保税+”功能。

一是创新单证结算功能。重庆地处内陆,物流通道以陆上运输方式为主,铁路货单的非金融属性无法融资押汇,阻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建议海关加强与融资机构的合作,创新铁路货单、多式联运提单的金融功能,探索并推广更适用于“陆上贸易”规则的结算单证功能,为企业营造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是多元化金融、保险合作。传统的“先征税、后放行”的税收监管模式一方面增加了事中监管流程,另一方面占用企业经营资金,建议海关通过与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合作,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基于企业信用,以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进行税收担保的方式,实施“先放行后征税”的税收监管方式,以减少货物通关时间。

三是优化物流运输条件。首先加强对经营多式联运企业的政策支持,研究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通关、税收、港口费用等优惠措施,借助果园港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地位,吸引知名物流企业在关区集聚,鼓励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其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海关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各国间国际多式联运规则的衔接以及联运业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逐步推广标准化的装卸运输工具,加快统一铁路箱与海运箱的标准,提升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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