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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模式下中国企业跨国投资路径转型及发展

发表于:2017-05-21 14:33 作者:admin

李盛林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在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模式下,中国企业跨国投资通过“抱团”方式改变传统的单打独斗,以融入式发展取代传统的资源占有,实现了企业产业链的国际延伸和集群发展。本文主要探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如何激发更多国内优秀企业通过融入境外经贸合作园区走向国际市场,扩大产业链集聚投资优势与发展。

全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趋势不可阻挡,各国也试图通过缔结双边、多边国际投资协定或者创新跨国合作形式来提高跨国投资效率。我国商务部于2006年正式提出构建境外经贸合作区,即在商务部与境外国家首先达成经贸合作协议的前提下,由国内审批通过的优质企业牵头率先与境外国家正式签约建立经贸合作区;然后由牵头企业进行后续的招商引资,吸引和鼓励更多具有潜力的企业入驻,最终形成境外产业集群发展。这不仅有助于为中国企业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也拓宽了企业供应链聚集的新路径。深入了解这一新型合作模式下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路径转型及其优势,对于促进中国企业进一步“走出去”,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提升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竞争力,都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下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现状

(一)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概况

从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整个发展历程来看,其最初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始于2005年此时也正处于我国“走出去”战略初期,以海尔和福建的华侨实业为标志性先行者。2006 - 2013 年,在“走出去”战略深化时期,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也开始由完全的企业自主逐渐转变为政府扶持,在这一时期的20061126日首个以政府支持的“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正式揭牌。2014年至今,伴随“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开始进入政府支持企业市场运作阶段,我国先后在赞比亚、泰国、柬埔寨、俄罗斯、白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非洲和欧美国家设立了多个经贸区或工业园区。从合作区级别来看,目前已建成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既有国家级的,也有省市级别的,例如浙江设立了3 个国家级(华立集团在泰国所设立的泰中罗勇工业区、康奈集团在俄罗斯所设立的乌苏里斯克工业园,以及前江在越南所设立的龙江工业园),2 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越美集团在尼日利亚所设立的越美——尼日利亚工业园、金盛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所设立的鹏盛工业园)。据商务部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止2016年底,我国已在全球50个国家建设118个经贸合作区,已经入区的中国企业则达到2790多个;在所涉及的50个国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范围内的合作区共77个,入区企业1522家,累计投资241.9亿美元,总产值也高达702.8亿美元,仅2016年一年合作区就创造产值387.5亿美元。

(二)境外经贸合作区内中资企业的产业分布

境外经贸合作区从创建之初,就力图更好地推动东道国的工业化发展,并服务于国内优势产业及供应链的转移,以便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可通过向外转移同时实现对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目前我国已有的17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来看,区内产业主要为4大类,一是我国传统的以纺织、家电、机电、微电子等为代表的制造业,例如我国建立的首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由青岛海尔集团电器产业有限公司率先领头,主要以家电产业为主,依托该贸易平台,目前巴基斯坦家电市场市值约30亿美元,其中海尔公司就占据32%;截止2016年该合作区已引入国内外109家纺织服装、箱包皮具等企业,其中94家为中资企业。二是充分利用境外矿产、油气、森林、农业等各类资源的资源开发和科技研发等产业,该类合作区主要是积极发展下游生产加工,以增加资源产品附加值,例如,中国在非洲设立的第一个境外经贸合作区,赞比亚谦比希园区主导产业为铜钴开采为基础,以铜钴冶炼为核心产业等;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则以冶金、建材和机电为主导产业。三是以农业为主,主要包括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其主导产业为主导产业为森林抚育采伐业、木材深加工业、商贸物流业,以及以种植、养殖和食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的中俄现代农业产业合作区。四是以加工制造业和现代化物流、贸易服务业为主,例如,赞比亚的卢萨卡园区,其主导产业为主导产业加工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配套服务业和新技术产业等;以及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主导产业为出口加工制造、通信产品为主的制造业,以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为主的产品装配业,以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业,以旅游、宾馆酒店、商业等为主的城市服务业与建设产业等等。

   (三)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政策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走出去”是提升其发展空间和机遇的有效方式,但其却不可避免的面临着政治制度、政策法律、语言文化不熟悉与不适应的被动处境,境外经贸合作区所希望实现的则正是通过必要的系统性建设,积极搭建公共平台以完善的外部配套条件和政策扶持协助更多优质企业“走出去”。从目前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政策体系来看,其主要从金融服务、信息服务、风险规避、运营管理服务等方面构建相关制度政策。20106月,商务部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风险防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合作区的风险防范工作做出详细、统一部署,明确了商务部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自应担负的主要责任,及对区内企业的服务内容。201312月,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又共同发布了《关于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选择地支持在建合作区项目;积极探讨依托境外金融机构信用、项目自身及其他资产抵质押、土地出让应收账款质押等模式,为合作区实施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也允许国家开发银行将通过与东道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合作,以转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等。20158月,商务部又再次制定了《境外经贸合作区服务指南范本》,明确了服务入区企业的具体事项和事件处理环节。

二、境外经贸合作区模式下中国企业的跨国投资转型路径选择

(一)以“抱团”模式改变传统的“单打独斗式”投资

面对境外市场瞬息万变的特征,企业想要充分在充分预测的基础上实现对其变化趋势的把握,必须手下明确知晓该国的商贸政策体系、市场需求特征、文化习俗,甚至是政治环境,进而通过与相关部门、企业的交流而实现资本的入驻,在传统投资模式下这一程序通常是需要企业自我独立完成的,属于完全的单打独斗,其面临的困难与风险也可想而知。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下,虽然进一步开拓了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但沿线国家大多是欠发达国家,制度安排、政策措施和基础设施条件等相对欠缺和落后,且这样的投资环境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善,单凭企业自我是难以真正融入境外市场的,更无从谈及对境外市场份额的有效占据。境外经贸合作区则正是借鉴国内特区发展经验,主张改变传统的任由单一企业单打独斗式的投资模式而代之以“抱团”发展。首先通过政府高层谈判获得东道国提供的土地、税收、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进而通过建设相应园区实行降低关税、减少官僚主义等新制度,创造新的经济环境,以便企业更好地对抗风险和不确定性。具体到各合作区,不难发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入驻海外的企业,提供政治、商业方面的风险保障;国内银行给予相应融资支持,提供部分优惠和便捷;各省市地方政府出台了配套财政政策。仅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在沿线国家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为例,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6年底,“一带一路”沿线的合作区数量已达77个,占在建合作区总数的72.72%,累计投资241.9亿美元,新增投资54.5亿美元,入区企业1522家。这种借助合作平台而形成的“抱团式”投资模式,不仅改变了企业单兵作战实力有限的弊端,增强了其融入东道国市场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还同时提升了我国企业对当地政府、社会的整体影响力,强化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也可形成有效的避风港,有效抵御可能面临的政局动荡、社会安全和政策变动等风险。

(二)以融入式发展取代传统的资源占有式投资

对于境外市场的占据事实上就意味着对所在国企业的排挤与利益争夺,各国为维护本国利益和本国企业发展必然会通过各自限制政策、措施,提升境外企业入市门槛。在我国大力倡导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下,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路径也随之变化,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下,包容式发展模式正在改变传统的资源占有式投资模式,而更主张双方共赢前提下的融入式发展,[4]即在实现本国企业在所在国扎根式发展的前提下,再进行相应的投资。更确切的说,境外经贸合作区所主张的不是单纯的企业入驻,而是如何实现企业在东道国的持续发展,这就不仅涉及对东道国资源的高效利用,更涉及对该国产业的带动、就业的提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必须以在当地扎根发展的态度首先实现企业与市场的完全融入,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后续的投资事宜。例如,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作为中国商务部批准设立的19个首批境外经贸合作区之一,目前入园企业已累计投入近5亿美元,为所在国及当地提供2000多个劳动就业岗位,向所在国缴纳各种税款3000多万美元,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以点带面的集聚效应还吸引了第三国投资者,辐射带动了合作区所在地区经济的发展。且 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建成的77个合作区,上缴东道国税费10.7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17.7万个。

(三)以高层对话形式构建新型的互惠双赢合作模式

传统投资模式下,企业对于东道国资源使用权的获取多建立于雄厚的资本实力基础上,以直接投资建厂或合资形式最终实现对该国市场的占据,[5]这就决定了那些具备发展潜力,但尚不具备雄厚资本的企业将很难真正“走出去”。但由政府牵头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却不再将企业现有的资金实力视为对外投资的首要条件,其以高层对话形式促成更多的优惠措施,构建了新型的互惠双赢合作模式,直接为境内企业提供新的投资渠道。以我国资源型企业为例,长期以来因为人口基数较大,人均资源占有率都十分有限,在传统投资模式下企业想要获取他国资源的开采权都需要支付巨额资本,且限制条件较多,也被国外学者质疑为“强硬或哄骗的方式来撷取这些国家的资源”,可以说对外投资之路走的并不顺畅。但通过构建资源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则会首先对东道国进行必要的投资,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技术水平而实现该国资源开采水平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政府间协商签订相应的资源共同开采协议,至于具体的运营管理则由相关企业进行,这一方面为我国企业进入境外市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道,无需过多担心资金实力而止步,另一方面,也确保了东道国先进设备与技术的获取,有助于其提升自我资源利用率。例如,中国目前对外合作层次最高、占地面积最大、政策条件最为优越的园区中白工业园区,就是由白俄罗斯卢卡申科总统向习近平主席提议建立,并于20159月奠基,总投资约56亿美元,规划面积90余平方公里,将成为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环卫机械及农业机械等设备的本地化研发生产基地,合作区投入运营后会给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不断提升东道国制造业水平。

(四)以产业链延伸取代传统的规模扩张式投资

境外经贸合作区始终主张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尤其是极具发展潜力但规模尚为有限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扶持,在助力其扎根式发展基础上再以合作共赢的模式介入当地市场或国际市场,这就必然在完善配套设施的过程中涉及对建筑、建材和机械交通等各类设备的巨大需求,而这些产业正是目前我国的优势领域,它们的大规模向外转移不仅有助于直接缓解国内的过剩产能,也有助于通过将国内部分生产环节转移至海外而优化整体产业结构,助力我国经济向新型增长模式平稳过渡。可以说,通过构建合作园区将直接促进区域内主导企业与相关配套企业的深度合作,进而实现分散企业向完整产业链条的聚集,最终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而这一方面可以直接改变企业传统的低效、分散式的投资模式,使其升级为高效集群式入驻式投资方式,将优势资源、优势产业进行有效聚集进而在国际市场更具比较优势,有效拓展资源配置范围;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通过产业链延伸式发展既实现对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又能协助东道国相关产业融合现代化的全球产业链;同时,在合作发展模式下,还可直接实现基于比较优势的产业间贸易向更具动态性、直接性的现代产业内贸易跃升。例如,苏伊士经贸合作区起步区累计投资已近9342万美元,各类基础设施完善,既有日供应工业用水6000吨、供水管网24小时不间断加压供水系统,专供纺织印染企业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的通讯设施,还建有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生产需求。天津市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中非发展基金还专门对赴合作区投资的企业给予多项财政、金融资助扶持政策。这均直接助力合作区内贸易与商业网络的优先构建,使其基本上具备了后续承接相关产业转移合作的有利条件。

三、强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新发展

(一)加强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国内优秀企业参与“抱团式”对外直接投资

在国内生产成本不断提升以及产业结构深入调整背景下,对于优质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走出国门,实现产业的全球化布局是自我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但也是困难重重,尤其是限于自我有限的资金规模,难以凭一己之力直接介入海外市场。这就有必要鼓励其积极入驻境外经贸合作区,借助园区平台首先实现自我在东道国的扎根发展。针对目前国内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需求,各级政府应该从产业规划、生产引导、资金扶持、市场拓展等方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激励、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入园并扶持其集中优势资源做强主业,以便形成未来占据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国家间政府部门在经贸合作区建设中的工作协调与对接,不断完善园区内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打通不同产业间、不同区域间、不同部门间的互通渠道,避免政策壁垒所导致的沟通不畅,而影响产业链的融合式发展,应注重强化贸易、资金和资源在整个园区内的高效合理流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当前知识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合作区应不断加强对入驻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在鼓励创新、支持研发的同时,以完善、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应急处理机制,实现对创新成果的有效维护,这也有助于提升入驻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合理定位产业目标和经贸合作区功能,以互惠合作促进共赢发展

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有力平台,其建立于不同的国家必然意味着自我彼此不同的服务定位和发展目标,这之中基于东道国的产业特色、资源优势而进行产业合理定位是关键所在,只有契合东道国资源优势的合作区建设才能最终取得预期效果。这就意味着未来合作区设立与构建都应首先定位自我特色,应结合境外区域经济地理要求和东道国具体国情,进行自我产业发展定位,避免不切实际的过高定位所导致的“综合性服务园区”目标设定,这不仅不能实现对对口企业的有效吸引,还会导致自我后续发展方向的迷茫。从有利于产业升级发展的视角出发,应主动对园区内的主导产业进行评估和定位,明确未来的合作优势,优先进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同时,以政府间的深入沟通搭建互利共赢发展思路和模式,创新合作制度框架和工作模式,考虑自我未来发展目标并兼顾东道国的国情与利益诉求,结合本国产业优势和东道国资源优势,对合作区未来的产业规划和商务功能进行具体策划,既助力本国企业走向国际,也有效提升东道国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经济基础。

(三)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和产业发展趋势,以高层对话助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对于境外市场的有效占据建立于对其消费特色、资源优势的充分掌握基础上,进而企业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发展规划科学布局相关产业发展,来自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优势之一就在于,这种市场信息的获取和东道国政策的优惠可通过政府间对话而实现。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之际,国家间的交流合作更为频繁,为实现共赢发展也更愿意通过政府间协商而服务于各国企业。这就要求能借助“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深入推进,拓宽政府、企业与东道国的沟通交流渠道,并建立效的协调机制,主动参与各层次的政策对话,进而为合作区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条件;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期间国家间双边合作协定的签订,有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积极构建投资保护协定等保障机制,进一步确认合作区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和投资权益。在经贸合作区模式下,通过政府间的高层对话对境外企业发展至关重要,高效且务实的高层对话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关于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信息,时机成熟时还可根据东道国市场环境建立一套科学、标准的指标体系反映合作区建设水平或发展程度,并给予企业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建议,当园区内企业利益受到侵害时,政府应发挥相应的效用保护国内企业的海外利益和资产。

(四)注重跨国人力资本积累,优化经贸合作区内产业链,深化融入式发展模式

融入本土而实现自我的优先发展进而再涉入东道国市场和其他海外市场,是境外经贸合作区模式下企业的新型投资路径,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企业在东道国的本土化经营,这一经营模式必须是与东道国市场特征相符的、不同于国内的运营过程,这也就要求企业必须克服文化差异并具有相应的人才。具体而言,经贸合作区内企业虽然身处配套措施更为完备、政策扶持更为完善的区域环境内,但仍然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境外投资要力求求同存异,必须在进行具体投资行为前先对东道国文化有一个较为全面和深入理解与认知,同时加强对企业员工的跨文化培训,使自我能够好的实现本土化经营。对已经入区的企业而言,首先要实现的目标就是适时缩小文化差异,了解、掌握和适应所在国的法律、文化,尤其是应在加强同当地民众的交流中,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特征,促进自我与东道国相关企业间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对跨国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加大海外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力度,为企业跨国经营输送所需人才,尤其是要加强人才对境外业务的获得能力和对陌生文化的融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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