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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华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现状、动因及应对之策

发表于:2017-05-17 15:18 作者:admin

于牧雁  南阳师范学院

摘要:随着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外对华各类汽车及其相关配件的反倾销力度日渐增强。主要表现为反倾销调查数量不断增多、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较高,且国家间存在反倾销连锁反应等,严重阻碍了我国陆地运输设备海外贸易的发展。为了有效推动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出口贸易的良性发展,本文深入分析了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反倾销现状及其动因,进而提出了相关应对策略。

 

在当前互联网与电子商务高速发展时代背景下,一国运输设备的拥有量,极大地影响着本国经济的发展速度。自2008年发生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所以,在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出口日渐增多的同时,美国、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国为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断地采取各种贸易壁垒,借以遏制我国铁路机车、汽车、集装箱与管道等陆地运输设备在当地的出口。其中,对华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的反倾销力度最大,占对华陆地运输设备贸易壁垒总数的65%。由此,如何应对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稳步推进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外贸出口,已成为当前我国政府与企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国外对华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的现状

(一)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较高

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进行了肯定性的反倾销认定后,所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普遍较高。以自行车为例,20136月,欧盟发布公告,决定第三次延长对我国自行车的反倾销税期。截至2016年底,欧盟对原产于我国的自行车整车征收了长达23年的高额反倾销税,税率达48.5%。与欧盟相似,加拿大对我国出口的自行车也征收了较高的反倾销税,税率达48.5%。再以我国出口的铁路与公路运输集装箱为例,2014514日,美国商务部发起了对原产于我国的53英尺普通集装箱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同年11月,美国认定我国出口至该国的铁路与公路运输集装箱售价低于成本,因而对我国出口的上述产品收取反倾销关税。其中,对53英尺内陆干货集装箱收取的最高反倾销关税达153.24%20154月,美国重新确定了对进口自我国上述产品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高达107.1%-111.22%。可见,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征收的整体反倾销税税率较高,且大多征税时间较长。

(二)反倾销调查较为频繁

近年来,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反倾销调查日渐频繁。据新闻网数据整合显示,2010年至2016年,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反倾销调查从不足10次上升至超过35次。其中,2015年,国外对华陆地运输设备的反倾销调查次数最多,包括初审与复审调查多达40余次。例如,乌兹别克斯坦从国外进口的货车超过93%均源于我国和韩国,且从我国进口的货车总量年均增长40倍左右。该国认为上述现象严重威胁了本国经济,因此于20157月,对来自我国且进口至该国海关的,载重不足5吨的货车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并且,某一国家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调查次数也较多。以近几年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日渐增多的阿根廷为例,2013年以来,阿根廷对进口自我国的陆地运输设备及相关配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次数超过8起。在此期间,巴西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反倾销调查也较多,达5起。国外频繁的反倾销调查,严重阻碍了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出口贸易的发展。

(三)汽车零部件成为反倾销的主要产品

当前,国外对华反倾销的陆地运输设备种类较多,包括管道附件、自行车、摩托车等。而在国外对我国运输设备的反倾销案件中,轮胎、玻璃与车轴等汽车零部件是最主要的调查产品。据中商情报网整合数据显示,截至201610月,国外对华汽车零部件的反倾销,占对我国运输设备反倾销总数的73%。例如,201511月,委员会发布了对该产品的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我国载重汽车轮胎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20161月,美国政府对我国生产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了反倾销税。201682日,阿根廷公布了本年度第180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汽车空调蒸发器、冷凝器和汽车及拖拉机散热器作出反倾销初裁。126日,阿根廷发布了第779号决议,决定对进口自我国的汽车及拖拉机散热器征收有效期为5年的从价反倾销税,税率为187.47%201713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已完成取证。总体而言,汽车零部件是国外对华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的主要产品类型。

(四)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

现阶段,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呈现出连锁反应特征。以2016年以来的运输设备反倾销案件为例,1月,美国政府对我国生产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了反倾销税。6月,巴西发展工贸部发布了第52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汽车玻璃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7月,阿根廷发布了第169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铝合金车轮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且,国外对我国同种陆地运输设备产品的反倾销也存在连锁反应。以我国大陆和台湾生产的自行车反倾销案件为例,20107月,加拿大政府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自行车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达64%20136月,欧盟发布公告,决定第三次延长对我国自行车的反倾销税期,并对进口自我国的自行车,继续征收48.5%的惩罚性反倾销税。20142月,阿根廷对原产于我国大陆和台湾的自行车完成了复审调查取证。并于当年512日签发了第328/2015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自行车,采取有效期为5年的反倾销措施。综上所述,国外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存在着显著的连锁反应。

二、国外对华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的动因分析

(一)国外对华陆地运输设备的法规与标准较为严苛

近年来,陆地运输设备出口经常遭遇国外严格的法规限制,导致我国频繁遭遇反倾销。例如,欧盟曾对轮胎标签法规提出了严格规定,即自2012111日起,各国在欧盟管辖范围内出售的陆地运输设备零部件,包括轻型卡车、公共汽车、轿车和卡车等轮胎均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滚动噪声、轮胎滚动阻力(即燃油效率)与湿滑抓地性能的相关等级,并严格规定了汽车轮胎滚动阻力值均不能超出规定限值。若相关轮胎企业直至201411日达不到限值要求,或至201611日拒绝接受认证,便禁止其在欧盟销售。与此同时,欧盟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较为严苛的法规与标准,严重阻碍了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出口。以山东省东营市为例,受欧盟国家的法规影响,东营市20161-10月的橡胶轮胎出口额仅为129.78亿元,同比下降6.1%。以此可知,国外关于陆地运输设备的法规与标准比较严格,致使我国频繁遭遇反倾销。

(二)国内陆地运输设备的出口量激增,对国外产业形成冲击

近几年,我国陆地运输设备的出口量不断增多。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61-11月,我国共出口汽车整车及底盘72万辆,较上年同期增长6.9%。另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611月,我国共出口汽车7.4万辆,环比增长19.6%,同比增长34.6%,连续四个月呈现同比增长态势。其中,乘用车与商用车分别出口5.5万辆与1.9万辆,环比分别增长25.1%6.5%。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出口量的激增,对国外市场产生了一定竞争压力,致使频繁遭遇出口国反倾销。以我国轮胎出口为例。据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数据显示,20142015年,我国出口印度的轮胎数量达55万条,约为2013201419万条出口量的3倍。印度TBR替换胎市场中,大概有25%均来自于进口,对当地汽车轮胎产业产生了巨大冲击。因此,为保护本国汽车轮胎市场的正常发展,20165月,印度对进口自我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由此发现,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出口量的增加,对国外同类产业形成了巨大冲击,致使我国众多陆地运输设备遭遇反倾销调查。

(三)我国陆地运输设备产品附加值低,研发投入力度不足

现阶段,我国陆地运输设备商品的附加值不高,整体开发能力较弱,致使企业频繁遭遇国外反倾销。据新浪网数据显示,我国出口汽车零部件商品总体上以技术附加值较低、粗放型、劳动密集型的低端商品为主,80%以上进入国际售后维修市场,盈利水平普遍较低。而出口企业间的销价竞争激烈也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严重阻碍陆地运输设备生产企业规模的扩大,引发了国外反倾销的贸易摩擦。此外,我国陆地运输设备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不高,致使商品频繁遭遇国外反倾销。据中国汽车报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汽车报》统计在内的96家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中,有95家公布了研发费用。且上半年,95家公司的研发投入虽累计为73.6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65.5亿元,虽然增长12%,但仅占全部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投入仍然甚少。并且,至20169月,国内汽车零部件上市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的平均水平也仅为3.6%。其中,研发投入超4%的企业仅为34家,超过5%的企业仅17家,不足1%的企业仅6家。

(四)国外为确保自身贸易救济力,变相延续替代国标准

国外为保证贸易救济能力,延续对我国的替代国标准,致使我国陆地运输设备频繁遭遇反倾销。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成员国提出终止对我国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并提交修改了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但直至2016年,仅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等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放弃对我国替代国做法,其他国仍选择采取该做法,试图确保自身贸易救济能力,保护自身产业利益。例如,十五年来,美国为确保自身贸易救济能力,先后对自中国进口的多个轮胎产品发起超过10起反倾销调查,包含乘用车、工程轮胎与轻型卡车轮胎等,并采用了诸多限制措施。另据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1110日报道,欧盟委员会也提出将修改对华反倾销法,即用“市场扭曲”概念与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但这一方法并未真正取消“替代国”做法,仅是对替代国做法的变相延续。国外有些国家为了保证自身贸易救济能力,变相延续替代国标准,致使我国出口遭遇反倾销。

三、我国陆地运输设备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相关对策

(一)加大设备研发投入力度,提升自身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现阶段,我国内资零部件企业90%的市场份额与制造能力均集中于低端商品,且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因此,我国陆地运输设备零部件出口企业的首要工作应是集中精力高研发科技商品,占领与守住自家门口市场。以汽车轮胎为例,我国汽车轮胎制造商应不断加大对轮胎的技术创新,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汽车轮胎,打造自有品牌。应对汽车轮胎生产过程技术改造,提升汽车轮胎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并且,针对我国本土汽车轮胎品牌档次与价格均比较低,且大部分营销至发展中国家等现状。我国应提升自有品牌汽车轮胎的质量,打造行业知名品牌,以优质汽车轮胎与一流服务进入国际性市场,提升自身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例如,汽车轮胎出口企业应改变市场营销理念,针对国际市场标准与规定,出厂专业出口的汽车轮胎,以及其他陆地运输设备。

(二)建立合资企业,开拓新型市场

我国应与国外运输设备公司建立合资型企业,规避当地对华运输设备的反倾销贸易壁垒,进而开拓新市场。现阶段,在境外投资建厂已成为我国零部件企业规避贸易壁垒的有效路径,如福耀玻璃与玲珑轮胎等企业。例如,201611月,山东银保轮胎与泰企之间建立合资企业,在泰国春武里设立合资工厂,专业生产卡车与乘用车轮胎,有效了规避美国政府对我国生产轮胎征收的反倾销税。因此,我国其他陆地运输设备出口企业可借鉴上述企业经验,与国外建立合资企业。并且,我国应不断开拓与国外合资建设工厂的目标市场,可以涉足泰国市场、东南亚国家联盟市场、印度与美国市场。通过海外建厂,将公司业务更加多样化,而不只是集中于摩托车、汽车等轮胎生产相关业务。并经过境外建设产地,有效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加大汽车零部件的出口量,降低物流成本,防止汇率波动。

(三)采取差异化出口方式,降低反倾销调查风险

面对我国陆地运输设备频繁遭遇国外反倾销的现状,尤其是针对我国汽车出口量的激增,相关企业应采取差异化出口方式。例如,汽车零部件出口企业应合理设置风险投资,将利润与营销有效结合,通过较高企业零部件销售价格,获得高额利润,降低反倾销调查风险。并在发展高科技商品同时,占领国内高利润的中、高端市场。而自行车整车出口应尽量采取避免罚款和高成本风险的措施。既应保持我国捷安特、爱地雅、欧亚马等企业赢得欧洲国家的反倾销税豁免权。也应考虑通过第三国或换作零件及采用电单车替代等方式,进军欧洲市场,尽量降低成本与风险。具体而言,由于目前电单车产品能够提供15%-25%的利润空间,高于普通自行车。由此应可以采取电单车代替普通自行车的做法,将其作为我国自行车企业进军欧洲市场的敲门砖,出口欧洲国家,从而提供强大需要和客观利润,拯救大批国内自行车企业。

(四)完善行业协会制度,采用积极应诉方法

在国外启动的对华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调查中,应注重行业协会与商会之间的关系,大力完善行业协会制度,有效发挥其商会组织和协调效用。政府与行业协会应规定倾向于本土高端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相关政策,在法规、资本与市场等方面,为其创造良好空间。并且,针对美欧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行业协会应积极提起世贸诉讼,维护国际贸易规则的严肃性和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行业协会应详细研读进口国家的技术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贸易规则,有效应对陆地运输相关的贸易摩擦。另外,有效发挥陆地运输设备反倾销应诉机制,确定其反倾销机制的责任方;引导行业协会与陆地运输设备企业到我国驻外使馆,创建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桥梁。我国应健全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本行业内陆地运输设备出口企业应联合展开反倾销应诉,增强应诉立法与力度,减少对单一陆地运输设备出口企业的应诉成本。

(五)构建陆地运输设备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陆地运输设备出口企业应大量引进和培育熟练掌握国际贸易规则与相关技术法规的专业型人才,在商品生产、设计与出售等环节遵循国际贸易规则,防患于未然。另外,分辨与判断海外市场主体。以美国、印度、澳大利亚、阿根廷等为主要出口市场的陆地运输设备企业应实时搜集相关情报,对我国出口陆地运输设备的价格、市场行情、数量、市场份额等主要参数展开实时监控,及时预测,做好相关防范。对国外已设置的贸易壁垒,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分析壁垒产生的动因与可能发生的后果,并将分析结论制作成报告,提交到行业协会提供给同行参考,设立全行业的陆地运输设备相关的信息共享机制。此外,采取合作共赢模式,行业、政府与企业间应创建零部件相关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在国际市场上,强化零部件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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