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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发表于:2017-05-17 15:04 作者:admin

孙倩 李灵稚 南京理工大学


摘要:自21世纪以来,照明产业已进入以LED为代表的新型照明光源时代,在国内产业政策和国际市场需求的双重拉动下,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迅速,出口总额逐年增长,出口市场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然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仍面临着诸多障碍,本文将探讨分析中国LED照明产品的出口现状及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关解困路径。


目前全球“禁白令”已进入第二个重要时点,伴随着“白炽灯”的逐步淘汰,LED照明产品国际市场需求日益增长,预计2017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331亿美元,市场渗透率将达到52%。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照明生产和出口国,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长久立于不败之地亟需走出诸如产品附加值低、质量问题突出等困境,提升LED照明产品出口的竞争优势。

一、            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现状分析 

(一)    出口贸易总额增速放缓 

在全球“禁白”浪潮下,LED照明产品作为传统电光源产品的替代品在国际上的需求量加速增长,在此趋势下,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总额保持增长态势,但近年来增速有所下降。据海关信息网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总量达28.34亿只,同比增长51.7%;总额达108亿美元,同比增长20%2011-2015年间,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总额从20亿美元增长到108亿美元,2012年增幅最高达75%,这主要得益于日本、欧盟“禁白令”的实施带来的LED照明产品订单量激增。2014年受金融风暴、人民币升值等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出口增幅下滑至50%,出口总额为90亿美元;在2015年出口增幅骤降至20%,这主要是由于全球经济增长低迷带来的外需不足,以及我国LED照明产品已具有较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增长速度放缓。据统计,20161-5月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总额为6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可见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贸易已进入中低速增长时期,增长速度将持续放缓。

(二)    出口产品结构有所改善

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以室内照明产品为主,室外照明产品占出口总额比重有所上升,出口产品结构单一化现象有所改善。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管灯、球泡灯和灯条一直占据出口产品前三甲,管灯、球泡灯、灯条、射灯和装饰灯五大主流产品出口增幅保持在50%以上,但其所占出口总额比重正逐渐缩小,2014年同比下降13.2%。以庭院灯、投光灯、舞台灯和路灯为主的室外照明产品所占出口总额比重正逐渐增加,其中路灯自2010年至2014年以年均19.6%的增长速度保持增长,2015同比增长91%,这主要是因为我国LED路灯出口均价持续走低迎合了墨西哥、委内瑞拉等新兴市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此外,水族灯、平面灯和格栅灯近三年都保持200%以上的高速增长,但出口总额较小,以车船灯、防爆灯、植物灯等为代表的高附加值产品2015年同比增速都达100%以上,所占出口总额比重均有所上升。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结构集中度有所下降,传统照明产品仍占据主导地位,但一些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增长迅速。

(三)    出口市场结构趋于均衡

从出口市场来看,欧美日传统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金砖、东盟、中东等新兴市场国家也增长显著,出口市场范围逐步扩大,向全球化均衡发展。欧美等发达国家因其经济实力雄厚且节能环保意识较强,一直是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但随着国际节能照明项目的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兴市场国家LED照明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2014年我国对越南出口LED照明产品总额近10亿美元,出口市场排名跃居第三位,主要是越南政府预定于2014年广泛使用LED电灯具及城市化计划的落实使得LED照明产品需求量剧增;同时,我国对俄罗斯出口额达11亿美元,同比增长274%,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出口市场。据海关统计,2015年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额前五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和巴西,巴西、韩国、越南出口额增长均在100%以上,俄罗斯受乌克兰政治局势因素及卢布严重贬值影响,出口市场排名跌至第12名,致使金砖国家所占出口市场份额下降至8.2%。据海关信息网数据显示,20161-4月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额前五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美国、德国、英国、中国香港和日本,总出口额占比达41.02%,其中出口至美国总额13.97亿美元,占比24.23%,可见出口区域集中度较高,新兴市场出口额虽高速增长但与欧美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总体而言出口市场结构向多元化发展趋于均衡。

二、            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面临的困境  

(一)     出口产品附加值低,产业内无序竞争严重

我国LED照明企业处于“微笑曲线”的中间部分,从事简单的组装代工,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出口量虽持续增长,出口单价却持续走低。以球泡灯为例,出口总额从2012年的5.8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10.96亿美元,出口均价从4.62美元/只下降至1.92美元/只。国内大部分LED企业处于中下游产业链,导致LED照明产品核心芯片、半导体材料、荧光粉等核心部件都高度依赖于进口,出口附加值难以提高。以18WLED吸顶灯为例,天猫国际上飞利浦售价259元,佛山照明仅108元,两者仅在显色指数和光通量上存在差异,可见国内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较低。

此外,LED照明产业产品同质化严重,引发产业内无序竞争,“价格战”频发。近年来半导体照明产业扩张迅速,2015年我国拥有LED照明产品出口企业8650家左右,随着出口企业数量的增加,产业内价格竞争愈加激烈。2015年飞利浦推出LED球泡灯低价战,各龙头企业纷纷跟进,以规模化成本换取LED市场价格,令中小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这种恶性竞争导致价格不能体现价值,企业利润率较低,以聚飞光电为例,2016年上半年LED照明产品毛利率仅为9.4%,企业面临着要市场还是要利润的两难选择。LED照明产业内无序竞争严重,大打“价格战导致企业陷入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出口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品牌意识薄弱

随着全球节能环保意识的加强,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保持持续增长趋势,但出口企业品牌意识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贸易发展。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研发投入较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据半导体照明网显示,我国LED照明应用领域研发投入占总营收之比的平均值为4.8%,而美国LED照明巨头科锐这一比例高达10.44%,科研投入的不足导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拥有芯片核心技术和专利的企业不到10%,核心光源、电器、配光及照明解决方案仍掌握在国外企业中。国内LED照明企业的产品主要以OEM为主,由于资本积累不足、产品研发周期长、技术成果转化难等多方面原因,对产品研发投入较少,不够重视自主创新。

二是企业品牌意识薄弱,“贴牌”、“无牌”现象严重。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出口新加坡品牌中“无牌”和“默认”品牌的总出口额为12.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92.1%,在已列明的出口品牌中飞利浦、宜家、欧司朗和通用占据出口额的61.1%。可见我国出口企业对品牌建设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品牌战略和品牌定位策略,只能靠贴牌生产赚取廉价手工费,在国际市场上缺乏品牌优势。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的缺失导致我国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足,不利于出口可持续性发展。

(三)    成本优势逐渐丧失,产品质量问题突出

一直以来,我国LED照明产品凭借成本优势,通过“低价走量”出口模式抢占国际市场,随着劳动力价格、土地价格及管理成本的上涨,这种成本优势正在逐渐丧失。我国LED照明产业是手工化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较低,廉价劳动力一直是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减少,人口红利正逐渐消失,自2005年以来的十年间,劳动力成本上升了五倍,企业面临着用工成本高涨和利润下滑的困境。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成本套利下降,部分国外企业已将生产线转移至成本更低的东南亚、非洲等地,国内企业订单流失现象严重。

另外,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企业为维持低价优势不得不在原材料、生产的各个环节精打细算,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愈加严重。据统计,仅2012年至2014年间,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通报我国出口LED照明产品就达上百次,其中大部分是由于绝缘性能不佳、电源线存在短路引发触电及火灾风险等质量问题。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选用劣质原材料、采用非隔离电源等,导致出口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不合格不仅损害了出口企业信誉,更带来了潜在的责任风险。

(四)    技术性贸易壁垒成最大障碍

近年来,在我国LED照明企业加快国际市场布局的同时,各国LED照明行业新规频出,壁垒效应也随之席卷而来。首先是知识产权纠纷不断,专利侵权诉讼成为常态。我国LED照明产业起步较晚,专利积累不足且多数专利属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因此时常遭受专利诉讼困扰。仅2016年上半年较为知名的专利诉讼就达15起,例如今年七月份美国照明科学集团对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控告其一种LED筒灯侵犯其所有的“968专利”、“518专利”、“844专利”,实际上这三项专利都是近年用于专利诉讼的“利器”。据照明网2015年发布的项目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研的LED照明企业中,13%的企业完全不了解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布局,20%的企业完全不了解竞争对手知识产权诉讼状况,可见LED照明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足,面对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专利流氓”等知识产权风险已经成为一个制约因素。

此外,LED照明产品出口还面临着出口国不同的认证、安全标准、准入制度等技术性贸易壁垒。比如出口至欧洲只需CE认证,但出口至美国需通过CEULFCCLM78/80等一整套认证,认证费用高达十几万,这无疑加大了中小企业出口难度。随着海外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LED照明产品出口面临着质量和技术的双重考验,根据欧盟《LED照明产品最新能效规定》,自201691日起,欧盟LED能效新标准已进入第三实施阶段,能效指数至少为0.2,为达到欧盟新标准,出口企业生产成本将增加20%-30%

三、            加快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解困的路径 

(一)    加快技术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

LED照明产品附加值的高低取决于产品技术含量的高低,目前我国LED照明产品附加值较低主要是由于在芯片、发光材料、散热等LED照明前沿技术方面,我国仍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要想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必须加快技术升级,推广应用新型技术,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第一,推动硅衬底LED技术产业化。国际市场上的LED衬底技术包括日亚公司的蓝宝石衬底和CREE公司的碳化硅衬底,我国硅衬底技术的提出打破了日美垄断核心芯片技术的局面。目前飞利浦、欧司朗等行业巨头都加大了对硅衬底LED技术的研发力度,国内除晶能光电已实现硅衬底大功率LED芯片大规模量产外,硅衬底技术还未得到广泛应用,面对国际企业的竞争压力,急需推动我国硅衬底技术产业化,保持先发优势。第二,采用YAG透明荧光陶瓷白光大功率LED封装技术。在传统的高功率户外照明领域,我国LED产品发展一直受光通量、显色指数、色温等限制,推广透明荧光陶瓷替代传统荧光胶将提高产品稳定性,减少碳排放量,提高平均节电率,这项技术的推广使用将推动我国广场照明、工业照明等大功率LED照明产品出口发展。 第三,推广全塑纳米灯管取代传统材料灯管。全塑纳米灯管抗压性强、安全性能高、散热性能好、环保护眼且性价比高,可以杜绝现有LED灯具市场上铝管易漏电、普通PC塑料管不易散热、玻璃管易碎且难通过UL/CE认证的弊端。目前深工首创的“纳米级高强度全塑灯管”已上市,未来全塑纳米LEDT8/T5灯管市场空间庞大,我国出口企业应抓住机遇率先实现量产。

(二)    转变OEM模式,建设自主品牌

当前我国LED照明企业发展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以OEM模式为主;二是自主品牌的缺失,企业“有品无牌”现象严重,急需转变OEM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自主品牌,实现代工企业向自主品牌转型发展。一方面,企业应从OEMODMOBM转变,以品牌化求生存。OEM模式下存在着诸如利润微薄、同行恶意竞争、销售渠道不稳定等弊端,国内一些已具备独立生产能力的代工企业,应发挥已有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创建自主品牌。比如新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已从OEM工厂转变成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LED照明厂商,在给国际品牌代工的同时也创立了自有品牌。另一方面,企业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自主品牌建设。针对本土品牌整体实力较弱,企业可成立品牌联盟,实现不同品类品牌优势互补,在招商与展示中发挥联盟作用,提高品牌整体实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针对欧美市场LED照明产业已发展成熟国内品牌难以切入,企业应积极布局中东、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国家,新兴市场小品牌及无牌产品所占比重较高,我国自主品牌出口的产品价格适中、性能相当,相较于国际知名品牌更具有竞争力。比如球泡灯和管灯,国产品牌均价均低于飞利浦、欧司朗等贴牌产品,目前雷士、蓝景、勤上等国产品牌已在阿联酋、菲律宾、俄罗斯等国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三)    推动“机器换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随着LED照明产业的升级和“用工荒”的出现,自动化生产已成为LED照明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国内LED照明行业仍以手工化生产为主,亟需推动“机器换人”,提高企业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首先,智能化生产线成本高昂,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对符合“机器换人”标准要求的LED照明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和各项政策激励,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机器换人”中,具体措施包括直接补贴、土地优先使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支持、税收优惠等。以东莞市为例,自2016年起,中小企业可通过融资租赁参与“机器换人”,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得到的资金将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保80%,东莞市政府担保20%,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资本积累不足和融资难的问题,推动了东莞市LED照明企业自动化进程。其次,企业应积极引进全自动或半自动生产线,以机器代替人工,弥补劳动力成本上涨带来的工人缺口,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由于自动化生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目前国内仅十余家知名LED照明企业引进了全自动化生产线,国内企业必须意识到在LED照明产品价格日益平民化及用工成本日益高涨的背景下,只有实现生产自动化才是唯一出路。自动化生产线在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还提升了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综合成本,比如LED筒灯自动化生产线仅需3个操作人员,与传统的27个作业人员相比,劳动成本节约了近90%,且产品良率高达98%以上。

(四)    完善LED照明标准体系,以标准引导产品质量

现阶段国内缺乏全面的测试LED及其照明器具国家标准和对LED照明产品的详细评价标准及检测方法,从根源上导致出口产品安全标准不过关频遭强制召回,完善国内LED照明产品标准体系,以标准引导产品质量改进显得尤为重要。首先,积极跟踪研究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国内LED照明产品光效、光通量、噪音等性能标准,在参考欧美等国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自身产业发展的标准。与美国能源之星及欧盟Erp指令相比,我国LED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存在着规定范围更窄、标准研究更新的速度更慢及缺少一般和特殊生态要求的不足,为出口产品安全监测隐患埋下了祸根,要想降低出口企业风险必须提高我国LED照明产品标准水平。其次,针对国家统一标准的缺失,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批准发布地方标准及联盟标准,搭建地方LED照明产业标准化公共平台,引入及完善产品标准化认证体系,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以广东省为例,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的实施促使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的不合格率由2010年的56%降至2015年的21.2%。最后,重视LED照明标准技术联盟作用,推动联盟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标准,推进LED照明产品规格、接口等规范和标准工作。

(五)    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应对技术壁垒

面对我国LED照明产品出口频繁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应多方联动,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应对:一是政府应推动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支撑,以省级质检站为基础的技术机构检验网络,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并建设LED照明产品出口专业预警平台,发挥现有省WTO/TBT预警信息平台的信息通报、行业咨询和风险预警等功能,形成一套出口产品质量预警和风险分析机制。二是建立由相关技术机构、科研院校和企业组成的应对LED照明技术性贸易措施联盟,针对欧美等贸易摩擦频发国家开展跟踪调查,研究其常用技术壁垒手段,由专业人士分析以往典型案例并开展专题培训,避免企业陷入相同的困境。三是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关注产品标准、工艺标准、产品部件等是否涉及国外已有专利,加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专利风险分析及规避设计,避免陷入专利侵权陷阱,通过交互授权、购买并购等方式形成有效专利积累;同时在遭遇贸易摩擦时积极应诉,了解并熟悉国际贸易诉讼规则,尽可能抱团应诉,通过信息共享、费用共担降低应诉成本,提高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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