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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动力、风险及策略

发表于:2018-05-27 17:45 作者:admin

丁宝根  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

 

摘要:俄远东地区是中俄经济合作的重要区域,更是我国农业对外投资的重要战略地区。本文以俄远东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现状、动力以及存在的风险,并据此提出了有效策略。研究认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受多种因素的驱动,但存在的诸多风险不容忽视,为此,我国需从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采取有效策略,以提高对俄农业投资效率和降低对俄农业投资风险,成功实现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

近年来,俄远东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中俄经济合作的重要区域,更是我国农业“走出去”的重要战略地区。在中俄农业生产要素禀赋互补、俄东部大开发战略及“一带一路”倡议等驱动下,俄远东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农业投资的四大目的地区之一。然而,受俄远东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困难、俄罗斯内外政策的不稳定性等因素影响,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面临诸多风险。据此,针对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动力、风险,应如何采取有效策略,趋利避害,以提升我国对俄农业投资效率、降低农业投资风险,对我国成功实现农业“走出去”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现状

(一)投资规模迅速增长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大量农民和企业赴俄远东地区从事农业种植和农业投资活动。近年来,在中俄双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对俄农业投资规模增长迅速,俄罗斯远东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农业投资四大目的地之一。据俄罗斯政府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数20多万农民赴俄远东地区种植和200多家企业对俄远东地区进行农业投资活动截止2017年末,中国对俄农业投资达70亿美元,约占中国对俄罗斯直接投资总额的35%,同比增长70%;中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累计45亿美元,超过日本和韩国,已成俄远东地区第一大投资国。

(二)投资区域不断扩大

20世纪末,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区域主要集中在滨海边疆区。近年来,我国对俄农业投资合作区域逐渐由边境口岸邻近地区向远东腹地发展。截止目前,我国对远东地区农业投资已覆盖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萨哈林等9个州。

(三)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

20世纪90年代,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且多数为黑龙江和吉林等边境粮食种植和养殖类企业。伴随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据俄罗斯政府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对俄远东地区涉农投资企业200多家,其中,综合性农业经营企业数量约占比45%,粮食种植企业数量约占比35%,畜牧养殖企业约占比20%;私营和股份制企业约占80%,国有企业仅占20%左右。此外,我国大批农民以自然人或合作社等形式在俄远东地区从事农业投资和开发。

(四)投资领域不断延伸

我国农业企业对俄远东地区投资早期以种植或养殖为主。近年来,我国对俄境外农业投资逐渐延伸到加工、仓储、物流等多个领域,赴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生产方式逐渐由单一种植或养殖向综合园区开发转变。目前,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综合型开发企业90多家,仅牡丹江市的农业企业就在俄25个超3万亩的大型农场建立了配套的加工厂和现代化仓储设施,并建设了10处以经营果菜、食品为主的批发市场,形成了大规模的商品集散地。

二、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动力

(一)中俄农业生产要素禀赋互补

中俄农业生产要素禀赋互补成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直接动力。俄远东地区人少地多,农业资源极其丰富,但劳动力匮乏;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相对匮乏,但劳动力丰裕。据相关资料显示,俄远东地区潜在耕地面积约4亿公顷,但实际利用的面积仅约1.2亿公顷,且大部分土地肥沃,土壤有机质含量高达6.77%左右,适合种植业;俄远东地区约有1.8万条大大小小的河流,水资源丰富,是俄罗斯的主要渔业产区,渔业产量可达俄罗斯总量的60%。与此同时,该地区人员稀薄,人口密度极低,每平方公里只有1.2人,农业劳动力极其匮乏。在俄远东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劳动力匮乏成为俄罗斯农业发展的巨大阻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13.8亿人口,可耕地面积1.2亿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1公顷,只有俄罗斯人均耕地面积的九分之一;且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将释放大量农村劳动力,对外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国解决化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劳动力匮乏且农业资源极其丰富的俄远东地区与我国具有很强的农业生产要素互补性,农业合作开发潜力巨大,亦成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直接动力。

(二)邻近的地理位置和较完善的交通体系

我国东北地区与俄远东地区紧邻,且交通较为便利,良好的区位优势成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驱动因素。俄远东的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边疆区与我国黑龙江、吉林两省相邻。满洲里-外贝加尔斯克国际公路口岸、黑山头-旧粗鲁海图双边公路口岸、室韦-奥洛契双边公路口岸、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多边公路口岸、同江—下列宁斯阔耶、萝北—阿穆尔泽特、嘉荫—巴思科沃、饶河—波克罗夫卡口岸等组成了我国与俄远东地区较完善的公路体系;俄远东地区有海参崴、东方等著名港口形成了便利的海运交通体系;中俄同江-下列宁斯阔耶铁路界河桥将俄远东地区铁路网与我国东北地区的铁路网相联通,形成了便利的铁路交通体系。中俄邻近的地理位置和较完善的交通体系,为保障海外粮食返销国内提供了有利保障,降低了农产品运输成本,成为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的驱动因素。

(三)俄罗斯“东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

俄罗斯总统普京称“发展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是俄罗斯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俄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项目是其中重要的部分,为此,制定了诸多相关优惠的政策。在资金方面,201111月俄罗斯外经银行成立远东和贝加尔地区发展基金,基金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加快亚太经合组织会议设施建设的融资支持;在税收方面,20135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对俄远东和贝加尔地区新投资项目的优惠税收法案。该法案规定参加投资远东和贝加尔地区新项目的企业10年内可豁免联邦政府的利润税,上缴地方政府的利润税在前五年内逐渐降为零,未来五年内不超过10%;在土地方面,20166月“远东一公顷土地法”正式生效。该法规定向每位俄罗斯公民分配远东地区一公顷的土地,使用5年后归使用者所有。此外,俄罗斯政府在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的“哈巴罗夫斯克”、“阿穆尔河共青城”和滨海边疆区的“纳杰日金”建立了远东第一批跨越式发展区,并成立远东开发促进机构-远东发展集团,代表国家管理远东联邦区的跨越式发展区,管理和运营资金来自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国家远东和贝加尔湖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俄罗斯政府另外还成立了“远东吸引投资和出口促进署”和“远东人力资源开发署”。俄罗斯一系列的“东部大开发”计划不断提升远东地区的投资吸引力,亦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动力。

(四)“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

俄罗斯是“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重要国家。俄罗斯政府也积极支持该战略,认为这是发展远东地区的新机遇。201558日,中俄共同发表《中俄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就增强地区合作达成共识。中俄两国将把促进投资合作、相互便利投资、建立大型投资项目、打造跨境经济合作区作为优先领域。为促进投资的发展,中俄两国在交通设施、物流畅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71月,中俄两国总理会晤达成协定,建立“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极大的促进中俄两国的区域合作。20175月,俄总统普京出席“一带一路”北京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时,明确表示中俄双方将在建设欧亚经济联盟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团结合作、共谋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工程“滨海一号”和“滨海二号”国家交通走廊的建设,也将极大地利于我国与俄远东地区的对接。201811月,中俄在上海签署“俄中远东地区合作发展规划(2018- 2024年),涉及农业、水产养殖、旅游、交通和物流等领域的项目达32个,总金额达42亿美元。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俄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俄远东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成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重要推力。

三、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风险

(一)俄远东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生产资料供给困难

俄远东地区远离俄主体,农业发展较晚,且长期以来农业投入较少,交通、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非常薄弱。我国企业近几年在俄远东地区租赁的土地多处在较偏远额地方,交通不便、水利设施缺乏等造成灌溉不能满足耕作需要、耕作所需的燃料供应不足及农机具维修困难等,无形中增加了农业直接投资的成本。俄罗斯农业机械的技术水平不够先进,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大部分需进口;然而,俄罗斯为了保护本国的农机具发展,对农机具进口征收较高的关税且不能享受农业补贴,对我国企业从国内运输农机具去俄使用设置保证金、配额等各种限制,这使得农业机械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俄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品种差,缺乏优质种子,但俄政府对种子的进口进行严格的限制;俄远东地区缺乏大型的化肥生产企业导致化肥价格偏高,俄政府规定使用的农药为生物农药,农药效果不尽人意,对农药进口也实行许可证管理。俄远东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和生产资料供给困难成为我国企业对远东地区进行农业投资需谨慎考虑的现实因素。

(二)俄罗斯内外政策的不稳定性

俄远东地区是俄罗斯通往亚太地区的门户,地缘政治较为敏感。俄联邦政府一方面迫切想引进外资发展远东地区,一方面由于远东地区远离俄主体地区,担心外资过多进入远东地区会影响其国家安全,因此,政府在制定远东地区的发展政策时摇摆不定,对外国投资繁琐的审批程序使得一些项目的审批部门多达十几个。俄远东地区有关经济发展的地方法律也不完善,远东地区的一些地方法律甚至与俄罗斯联邦法律存在冲突,且地方政府经常出台各种临时性政策,法规变动性大,使得我国企业在远东地区进行投资和开发缺少充分的法律保障;俄远东地区官僚机构臃肿、腐败严重、投资审批手续复杂、执法不规范等现象的存在让我国企业在当地经营困难。与此同时,由于俄罗斯国内粮食等农产品市场狭小、销售利润不高,我国企业在俄远东地区所生产粮食等农产品大部分选择返销国内市场,然而,粮食等农产品并不能毫无限制的返销我国,会面临出口配额和复杂的海关程序等。比如,我国企业在俄远东地区投资种植大豆返销国内,不仅面临着非常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还需支付高达13.5%的俄罗斯出口关税和3%的我国进口关税。此外,西方国家对俄罗斯进行经济制裁,俄罗斯经济不稳定因素增加,物价、汇率大幅度波动等导致俄罗斯投资环境恶化,亦成为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的障碍。

(三)劳动要素流动困难。

俄远东地区地广人稀,人口出生率低,农村劳动力不足,且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动力极其匮乏,当地可用劳动力只能进行基本的农业工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相比之下,我国东北地区劳动力丰富,政府注重对农业劳力的教育和培训,高素质农业劳动力相比较多,但是我国劳动力进入俄远东地区需要向俄政府申请办理劳务大卡。俄罗斯政府自2006年起开始大幅度的削减办理劳务大卡的数量,并于2014年进一步提高了劳务申请门槛,规定申请人必须懂俄语,同时具备中等学历且学历要在互联网上可查。办理俄劳务大卡的费用也较高,大概为3000-5000人民币,办理时间大约需要半年。办理程序繁琐程度及较高的办理资格,使得我国劳动力入俄较困难,加大了我国农业企业在俄远东农业开发的阻力。此外,“中国威胁论”言论在俄远东地区长期存在。俄远东地区当地居民因远离俄经济政治中心、我国经济和军事实力的迅猛发展以及庞大的人口感到不安,甚至有当地媒体发布关于“中国人口威胁论”的报道,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家形象、不利于两国的友好往来,更易使当地居民对我国劳动力的进入产生抵触情绪。

(四)我国农业企业自身的不成熟。

我国农业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其经营规模和市场开拓能力非常有限。许多国内企业和个人独自前往远东从事农业开发,因缺少完善组织管理体系,部分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土地,扰乱市场秩序、哄抬地价,更有部分中小企业在短期利益驱使下,无视俄罗斯土地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远东地区进行“掠夺式”开发,过度使用耕地、使用违禁农药导致土壤退化,给当地政府及人民留下了严重的不良印象。俄罗斯远东发展部部长维克托伊沙耶夫就此类问题表示,俄罗斯将整顿土地租赁并增加对土地租赁的限制。此外,我国很多企业多抱着挣钱而不是合作双赢的心态在远东地区进行投资,这极易引起当地人的敌对情绪,对我国企业在当地进行投资造成阻碍。由于跨国投资的风险远远大于国内投资,农业本身就属于较脆弱、风险较大的行业,因此企业本身组织的不完善、实力的不强大、经营理念的陈旧化将会是企业对外投资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五)日、韩与我国在俄远东地区的竞争

随着俄罗斯政府对远东地区发展的不断重视,远东地区逐渐成为周边各国的投资对象;尤其是远东地区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引起邻近国家对其农业投资的极大兴趣。日、韩两国国土狭小,且人口密度较大,耕地面积极其匮乏,农业很难自给,农产品十分依赖进口,为此,对外农业投资是日韩两国保障国内粮食安全的重要渠道。日韩凭借其资金和技术优势,成为俄远东地区重要外资来源,其对俄远东地区的农业投资非常活跃。韩国在2009年成立了海外发展基金并把对俄远东地区的农业开发作为重点投资项目;日本早已在俄远东地区设立了农工经济特区并和俄罗斯政府达成对日本企业和个人在俄远东地区进行农业开发给予土地和税收优惠的协议。日、韩两国在农业对外投资上起步比我国早,对外投资经验丰富,且拥有先进的农业技术以及雄厚的资本,成为我国在俄远东地区进行农业投资所面临的强大竞争对手。

四、我国对俄远东地区农业投资策略

(一)加大对俄远东农业基础设施投资

俄远东农业基础上设施落后是制约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的重要障碍。为此,可从几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一是以PPP模式积极推动中俄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特别是涉及农业水利、农业交通等设施的合作建设;二是积极鼓励我国企业或俄罗斯企业通过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贷款融资参与俄远东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对参与俄远东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或信用担保;以优化俄远东农业投资环境,减少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障碍,增强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动力。

(二)强化企业对俄远东农业投资风险意识

近年来,俄罗斯面临内外复杂交错的环境,造成俄罗斯政策的不稳定,并引发俄罗斯经济的不稳定,由此给我国对俄远东农业投资的企业带来诸多不确定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等。对此,我国农业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成立风险应对基金;对投资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等做好充分调查,重视对投资区域所在国家法律进行深入研究;更需打好结实基础,在实现企业规模扩张的同时,调整和优化自身的投资结构,提高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三)增进中俄两国政府及民间的沟通

我国劳动要素、农机设备等生产资料进入俄罗斯远东困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业企业对俄远东投资成本。对此,应加强中俄政府及民间的沟通,建立有效的政府间磋商机制,从政府层面进一步加强两国人民的互信和友谊;对不利于两国合作发展的政策进行友好磋商,切实解决对俄远东农业投资的劳务输出和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等问题,为我国农业企业对俄远东投资创造有利的环境,减少投资障碍。

(四)提升我国农业企业自身竞争力

我国农业企业自身的不成熟且面临日韩企业的激烈竞争,不利于我国农业对俄远东农业投资开发和市场开拓等。为此,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提升我国农业企业对俄投资竞争力:一是组建对俄远东农业投资开发协会、主动加强与俄罗斯或国际大型农业企业合作,以降低对外投资成本和风险;二是转变重点投资种植业等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采取农业产业链的模式,实现农业生产企业和农业加工企业的结合,形成集投资开发、加工、运输销售一体的产业链结构,以实现初级农产品直接在当地转化、扩大企业投资利润空间;三是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正确对外当地雇工、积极投身当地公益和教育事业、严格遵循当地法律、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以提升企业形象并减少企业在当地投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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